| 索引号 | 1132092201437496XB/2023-00429 | 组配分类 | 生态环境 |
| 发布机构 |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3-06-2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关于拟出具江苏青云机械有限公司年精加工8000吨铸件技改项目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苏青云机械有限公司年精加工8000吨铸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6月29日-2023年7月5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5-69953685
传真:0515-69953685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江苏青云机械有限公司 |
精加工8000吨铸件技改项目 |
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北区瓯北路17号 |
拟投资200万元 |
1. 废气主要为抛丸废气和热处理废气。热处理废气经管道收集后依托现有“水喷淋+除雾器+静电除尘器”处理后依托现有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6排气筒排放。 2.本次技改项目运营期不新增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现有项目生活污水、锅炉排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滨海县城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入淮河入海水道南泓。废水接管执行滨海县城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 3、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及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布袋、收集的抛丸粉尘、废钢丸和废气处理沉渣。废布袋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收集的抛丸粉尘、废钢丸收集后回用于金属熔化工序;废气处理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