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001008004003014/2023-77337 |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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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部门: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
来 源: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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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拟对浙江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石墨框110吨、石墨舟170吨、电池板14万片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生成日期: 2023-06-29 1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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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拟对浙江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石墨框110吨、石墨舟170吨、电池板14万片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石墨框110吨、石墨舟170吨、电池板14万片项目 |
海宁市袁花镇发展大道东侧、锦绣大道南侧 |
浙江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新增土地14085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25382.82平方米,总投资8460万元,购置雕刻机、锯床、数控机床、铣床等国产设备,形成年产石墨框110吨、石墨舟170吨、电池板14万片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可实现产值14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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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在各机加工设备粉尘产生点设置收尘管,收集的粉尘分别经两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两根30m高排气筒排放(DA001、DA002),收集效率不低于85%,处理效率不低于90%,生产时关闭车间门窗,仅留有必要的进出口以及通风口并及时清扫地面,减少无组织排放。 废水:1、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2、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海宁尖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噪声:1、针对本项目的噪声源强,建议企业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对有振动噪声产生的设备应加垫橡胶或弹簧防震垫;2、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染设备处于正常工况;3、加强厂区绿化,选择吸声能力及吸收废气能力强的树种;4、加强环保意识宣传,运行时关闭设备房门窗。 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内暂存期间,企业在厂区内按危废贮存要求妥善保管、封存,并做好相应场所的防渗、防漏工作;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6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9日
联系电话:0573-87289023;
通讯地址: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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