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汝州市云再生实业有限公司年处理50万吨废钢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内容公示如下:
我公司汝州市云再生实业有限公司年处理50万吨废钢铁项目现已建成,各项设施可正常生产运行,环保设施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落实“三同时”,并稳定运行。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8月1日)要求,我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及管理制度进行自主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于2023年6月29日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可自主查阅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如有意见及建议可联系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3035121296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总
建设单位:汝州市云再生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南省汝州市庙下镇湾子村北
附件1:汝州市云再生实业有限公司年处理50万吨废钢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7.6 M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