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HB2023DF105303 |
|---|---|
| 项目名称 | 宣北产业新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制造项目(一期)地块(宣恩县椒园镇店子坪村)部分成才林木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宣恩两山转化运营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480,00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0 |
| 挂牌日期 | 2023-06-28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转让说明事项 | 批准机构:;批准文号:(2023)4号;批准文件类型:其他;评估核准(备案)单位:宣恩县国资局;核准(备案)日期:2023-06-27;评估基准日:2023-06-19 ;转让说明事项: 1、意向受让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现状、瑕疵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限购、限售及税收政策等)是否决定受让,若决定受让,须在报名时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移交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2、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交纳14.4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木材销售合同,并于木材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本项目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受让方逾期未签合同及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有权终止交易,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归转让方所有,不予退还。 4、转让方提出:(1)受让方受让标的物后砍伐、装车、运输作业过程中需全程接受转让方监督;(2)受让方缴纳完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三个工作日内,转让方指派专人与受让方完成现场指界,指界完成受让方可进场施工,施工前标的物的保管及安全责任由转让方承担,自受让方进场施工始标的物相关的保管、安全、经济责任等均由受让方负责,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看护、防火、防盗、防范自然灾害等)均由受让方承担;(3)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木材销售合同后,将对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作如下处置:优先扣除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划转至转让方账户转为本项目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