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邹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8日-2023年7月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3-4286529 0543-4290129
通讯地址:邹平市鹤伴三路388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东广富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超细矿物掺合料质量提升技改项目 |
邹平市青阳镇山东广富集团有限公司院厂内 |
山东斐然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总投资15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用地面积12000平方米,建设规模为:产品提升为超细矿物掺合料,产能不变,提升自动化水平 |
该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磨粉机对原料研磨产生的粉尘。项目粉尘采用密闭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40米高排气筒排放(DA026);有组织废气须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无组织废气采取加强集气收集、洒水降尘、喷雾抑尘等措施,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中除水泥外的其他建材行业限值。该项目不新增废水,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该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除尘器收尘、沉淀池沉泥、废钢球。除尘器收尘、沉淀池沉泥全部回用于掺合料生产;废钢球外卖废物回收单位处理。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依法依规贮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均不得外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