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沙河市晶石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产 13 万吨碎玻璃渣再生资源项目阶段性验收公示
2023-06-28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项目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沙河市晶石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产13 万吨碎玻璃渣再生资源项目阶段性验收
建设单位:沙河市晶石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专家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8日-2023年7月2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许立鹏
反馈电话:15076884888
1、晶石验收报告表(阶段性).pdf
验收意见(签字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