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招标编号:JLFZ-2023-035 |
资金来源: 其它 |
招标人: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开标时间:2023-07-17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FZ-2023-035
一、招标条件
受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年终决算审计、绩效考核审计、任期绩效考核审计(一次)及报废评估进行招标代理,该项目已批准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年终决算审计、绩效考核审计、任期绩效考核审计(一次)及报废评估-(二次招标)
2.2项目编号:JLFZ-2023-035
2.3服务内容:年终决算审计、绩效考核审计、任期绩效考核审计(一次)及报废评估
2.4服务期限:3年
2.5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内
2.6招标控制价:项目每年费用不得超过30万。
2.7服务质量:符合长春市国资委相关审计要求。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的会计师事务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的注册会计师,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
3.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3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打印);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8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27日起至2023年7月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清晰可辨的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格式彩色扫描件)发送至代理邮箱获取招标文件,核实准确后发放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
(5)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证书;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不良行为记录及中国裁判文书(www.wenshu.court.gov.cn)网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7)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它材料。
4.2投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7月17日14时00分;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电话:13581595570)
联系人:徐女士(电话: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