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2023-01960
- 发文机关: 上饶市广丰生态环境局
- 文件编号: 无
- 体 裁: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拟批准公示
- 发文日期: 2023-06-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8日-2023年7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7952006
地址:上饶市广丰生态环境局
电子邮件:93020921@qq.com
| 项目名称 |
上饶市广丰区嘉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砂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上饶市广丰区洋口镇昆山居杨林5号(东经118°5'0"、北纬28°23'50") |
| 建设单位 |
上饶市广丰区嘉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 环评机构 |
江西融大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上饶市广丰区嘉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投资1020万元,选址于上饶市广丰区洋口镇昆山居杨林5号(东经118°5'0"、北纬28°23'50"),建设“年产36万吨砂建设项目”,项目占地8亩,分为生产区、原料区、成品区、办公室等,主要的生产设备有鄂式破碎机、制砂机、洗砂机、输送带、压滤机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废水: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运营期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地作物标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林地灌溉;生产废水经絮凝沉淀池沉淀后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中的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②废气:项目加工粉尘主要来自破碎工序,采用湿法加工+喷水雾降尘等措施处理。原料和成品装卸采取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项目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③噪声:项目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经减震、隔声等措施处理,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④固体废物:压滤泥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公众参与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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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