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04983375/202306-00120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 发布机构: | 颍上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标题: | 【环评决定公告】关于安徽泰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片触控显示模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文号: | 无 |
| 信息来源: | 阜阳市颍上县生态环境分局 | 有效性: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2023-06-20 | 发布日期: | 2023-06-20 |
安徽泰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年产1000万片触控显示模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报批稿)》”)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专家审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审批意见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报批稿)》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能够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从环境影响角度,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安徽泰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报批稿)》所列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等进行建设。
二、项目位于颍上经济开发区观颍路(双创园A6栋)(东经116°19′13.683″,北纬32°38′50.206″),为新建项目,已经颍上经开区管委会备案(项目代码2209-341226-04-01-940251),符合产业政策和园区规划。主要建设内容:购置半自动印刷机、烤箱、IR隧道炉、清洗线、卷对卷丝印机、UV光固机等设备,并建设供配电、环保、消防等配套设施。本项目产品为触控显示模组,项目达产后可形成年产1000万片触控显示模组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施工期应加强现场环境管理,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2.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漂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后与地面清洗废水、来料清洗废水、镭射清洗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反渗透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应满足颍上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并按照行业要求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取两者较严限值执行。生产区、一般固废库、危废库等均进行分区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3.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的收集处理。项目印刷(蚀刻印刷、保护印刷、绝缘印刷、保护胶印刷、银浆印刷)、烘干(UV固化、烘干、IR固化)、擦网、酒精擦拭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1排放。有机废气及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限值;厂内无组织有机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4. 优先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合理布局各类设备并加强维护管理,采取有效隔声、减振等措施降噪。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5. 认真做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管理和处置工作。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废非危化品包装材料外售至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纯水制备废物由供应商定期回收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要求。污泥、废无尘布、废危化品包装材料、废活性炭、碱洗废液、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转移,须遵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经营许可等相关制度,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6. 加强事故风险防范措施。按照《报告表(报批稿)》环境风险分析,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及防治措施,避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7. 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强化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控制在你公司许可排放量以内,挥发性有机物不大于0.107吨/年、COD排放量不大于0.08吨/年、氨氮排放量不大于0.008吨/年。
四、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五、如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如项目建设和运营依法需要其它行政许可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其它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或运营。
阜阳市颍上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6月20日
抄送:安徽颍上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颍上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