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现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铜梁有限公司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已于2023年6月26日组织召开“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铜梁有限公司环保覆膜砂生产及铸造废砂循环再生资源化项目(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会议,现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环保覆膜砂生产及铸造废砂循环再生资源化项目(二阶段)
建设单位: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铜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重庆市铜梁区工业园区产业大道32号验收范围:
“环保覆膜砂生产及铸造废砂循环再生资源化项目(二阶段)”实际建设内容。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26日(共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验收组接受反映公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和问题的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要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网上留言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18696680499
长江造型专家意见.pdf
长江造型 验收报告(二阶段)-正文.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