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华能雄安总部园区综合能源服务光伏发电及示范应用项目 | ||
| 建设地点 | 河北省雄安新区安新县中国华能总部项目部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420 |
| 建设单位 | 华能雄安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刘海峰 |
| 联系人 | 吴圣超 | 联系电话 | 186****0086 |
| 项目投资(万元) | 1884 | 环保投资(万元) | 5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11-01 |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华能雄安总部园区综合能源服务光伏发电及示范应用项目,为华能雄安总部园区19号、35号和38号地块建筑群提供绿电能源供应。光之阁混凝土屋面和光之阁采光屋面、D03-04-38地块采光屋面、各地块副楼屋面安装光伏系统,共计装机容量1.26MW,另建设光储直柔一体的并网型直流微电网、光伏座椅、压控发电步道、微风发电系统、雨水收集发电系统和智慧管控平台。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无新增建筑面积,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报废光伏组件由厂家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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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华能雄安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刘海峰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华能雄安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刘海峰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1306320000012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