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国有产权交易项目
义乌产权 2023-06-27 17:18 发表于浙江
(X23-83)义乌站前客运站(火车站旁)十个停车位及配套房屋租赁权
标的信息
| 标的状态 | 空置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3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间以本公告为准)。 2、履约保证金:按第一年成交租金的10%收取。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于租赁到期时,经租赁双方确认无异议后退回。 3、承租方要服从出租方安全、封闭管理和创建要求,如因上级部门创建或安全检查等要求,需休业整改的,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年度内设12天免责封闭期,超出免责封闭期天数(T天)租期顺延(T+1天),具体天数以出租方书面通知为准。 4、承租方不得占用出租方其他场地。 5、承租期间承租方需自负盈亏。 6、由承租方需要自行办理相关执照。因政策性调整如站搬迁、功能规划调整或上级相关部门要求等不可抗力原因,出租方须提前收回该场地,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且不视为双方违约,出租方按实际租赁天数退回剩余租金,且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7、如承租方需要装修 ,则需自行承担装修费用。 8、合同签订:出租方在竞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五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租赁合同》。 9、按照租赁合同中所列租赁起始日前按出租标的物现状办理租赁物移交手续。 10、权证相关信息:无产权证。 11、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1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按现状出租。 13、不能用于危化品存放、不能使用明火及大功率电器。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148000.00 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无 租金挂牌价备注 148000元/年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否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1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第一年成交租金、履约保证金及应支付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特别事项约定》)等。 出租用途 停车场停车及配套办公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不得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如发生问题,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负。承租方应维护好标的内的环境卫生,垃圾应及时自行清运,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创建工作。
2、租期内如因国家政策改变或因政府规划拆迁需要等原因,出租方决定提前终止合同的(出租方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不视为出租方违约,并且对因此造成承租方的损失,出租方除退还承租方已交的合同未履行期间的租金外,不再承担赔偿、补偿责任。
3、承租方应负责做好标的物日常维护及安全检查工作,到期后将标的物及设施无偿归还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应当健全制度、落实措施,保证标的物使用,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刻整改,遇台风、汛期等恶劣天气,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因标的物行李堆放及运输导致倒塌、坠落等事故,造成他人人身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的,由承租方依法承担赔偿等一切法律责任
4、承租方因经营所需,需要办理相关证照的(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消防验收合格证等),办证手续、责任、费用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给予协助。证照办理成功与否,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一旦参与竞租,即表 明承租方理解、认可并遵循本项条款的约定。
5、本次招租的标的不得改变用途,须按合同要求使用标的,不得挪作他用,不得转租或以其他 方式变相转租。如有类似情况发生,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权。标的水、电安装及相关税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安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 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承租方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招租面向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3.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6: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详见《特别事项约定》 租期 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有无免租期 无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自由报价:2023年6月27日上午8:00开始;
2、限时报价:2023年7月4日上午9:00开始,自动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中只要有竞价人报价,系统即会重新进入限时竞价时间周期。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竞得人。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浙江恒风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国际商贸城客运中心 联系人 何先生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13600590722 联系地址 义乌市稠州西路80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虞女士 电话 0579-89906623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稠州北路505号 网址 -
- (X23-82)义乌市原江东站主站房一楼及二楼部分区块租赁权
国有产权 浏览数: 发布时间: 2023-6-27 8:32:48
标的信息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3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间以本公告为准)。
2、履约保证金:按第一年成交租金的10%收取。履约保证金于租赁到期时,经租赁双方确认无异议后不计利息退回。
3、出租的房屋及场地的装修改造须经出租方同意备案后,方可实施。
4、承租期间的经营税费、水电费等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因国家政策改变或政府规划拆迁,及出租方经营调整等不可抗因素,须提前收回租赁物,出租方除退还承租方已交的合同未履行期间的租金外,不再承担赔偿、补偿责任。
6、承租方在承租期间一切经营活动与出租方无关,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7、如因上级部门创建或安全检查等要求,需休业整改的,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年度内设12天免责期,超出免责期天数(T天)租期顺延(T+1)天,具体以出租方书面通知为准。
8、房屋竞得人自第二年起房租金交纳依照《房屋租赁合同》直接交至出租方。
9、合同签订:出租方在竞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五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0、按照租赁合同中所列租赁起始日前按出租房屋现状办理租赁物移交手续。
11、权证相关信息:有产权证。
12、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13、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按现状出租。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751000.00 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无 租金挂牌价备注 租期内租金前两年不递增,第三年租金在第一年成交租金的基础上的递增3%。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是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1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第一年成交租金、履约保证金及应支付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特别事项约定》)等。 出租用途 除危化物品、医美、餐饮行业外均可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不得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如发生问题,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负。承租方应维护好标的内的环境卫生,垃圾应及时自行清运,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创建工作。
2、租期内如因国家政策改变或因政府规划拆迁需要等原因,出租方决定提前终止合同的(出租方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不视为出租方违约,并且对因此造成承租方的损失,出租方除退还承租方已交的合同未履行期间的租金外,不再承担赔偿、补偿责任。
3、承租方不准乱搭乱建,如出现自行搭棚建房等违章现象被相关部门处理的,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本次所有出租标的均以现状出租,承租期间出租方不负责标的的修缮。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在不改变标的结构前提下,可以对标的进行装修。租赁期间由承租方新增的建筑物及附属物、装修物,期满后无偿归出租方所有,不得拆除。
4、承租方因经营所需,需要办理相关证照的(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消防验收合格证等),办证手续、责任、费用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给予协助。证照办理成功与否,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一旦参与竞租,即表明承租方理解、认可并遵循本项条款的约定。
5、本次招租的标的不得改变用途,须按合同要求使用标的,不得挪作他用,不得转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如有类似情况发生,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权。标的水、电安装及相关税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安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7、本次招租标的内若有不确权面积,仅供承租方无偿使用。若在租期内,不确权部分被相关职能部门拆除,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不影响租赁价格。承租方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招租面向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5.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6: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详见《特别事项约定》。 租期 3年(2023.7.6-2026.7.5) 有无免租期 无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自由报价:2023年6月27日上午8:00开始;
2、限时报价:2023年7月4日上午9:00开始,自动进入限时报价。限时报价周期为120秒,限时报价中只要有竞价人报价,系统即会重新进入限时竞价时间周期。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竞得人。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浙江恒风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洪女士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85234191 联系地址 义乌市稠州西路80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虞女士 电话 0579-89906623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稠州北路505号 网址 -
- (W23-63)物资及车辆公开处置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W23-63/公资5/浙GJ0098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资产来源 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 其他披露内容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3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间以本公告为准)。
2、车辆有关事项:本次转让车辆为非营运车辆,不含车牌号;公里数仅供参考,以车辆实际里程为准。本次处置车辆移交日之前有违章记录且未处理的,均由出让方承担责任及费用。车辆过户费及税费等一切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办理过户时,过户姓名必须与车辆竞得人保持一致。本次转让车辆成交后,成交价款含商业保险。本次转让的车辆移交后所发生的一切事宜由竞得人承担。非义乌籍意向客户应自行在竞价前向机动车管理部门咨询车辆过户限制条件。车辆过户时,暂缺的证件由出让方配合办理,所需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清单所列数据仅作参考,以车辆实况及登记证书、行驶证等证件为准。
3、竞价结束后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即移交保证金),待车辆过户完毕后,竞得人携移交确认书、行驶证、车辆登记证等相关资料到交易所(义乌市稠州北路505号)办理移交保证金退还手续。
4、竞得人须在接收车辆及过户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按政府相关政策法规自行办理过户手续。
5、自由竞价:2023年6月27日上午0:00开始,开始自由竞价。
6、限时竞价:2023年7月4日上午9:00开始,每隔5分钟按清单顺序依次结束自由竞价,自动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限时竞价中只要有竞价人报价,系统即会重新进入限时竞价时间周期。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义乌市公共资产事务中心 注册地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30782735255354D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1.30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2023年7月7日16:00前)向交易所交纳成交款及应支付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特别事项约定》)等。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凡参加竞买者应事先认真咨询、实物查看,了解标的的实际状况,慎重应价。标的物如有视频资料、图片、图纸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勘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车辆竞价人拟参加竞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对处置标的进行现场察看,但到现场察看的费用和安全责任由其自负。现场看车只提供静态察看服务,不进行车辆移动、发动、试驾。)交易所对处置标的的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
2、标的物移交给竞得人后,竞得人应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合理安全使用竞得标的物,使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竞得人承担责任。
3、竞得人在过户期间须注意安全,应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若竞得人在过户期间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出让方概不负责。
4、竞买人对竞得的标的物进行加工并销售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受让方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处置公资1、2、5面向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公资3、4标的处置面向法人。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0.25 交纳时间 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成交款、支付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等(收费标准详见《特别事项约定》)。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展示时间 2023年6月30日 联系人姓名 义乌市公共资产事务中心 联系人电话 0579-85269675 标的信息
机动车 是否包含车牌 否 车牌号 浙GJ0098 车辆类型 小型轿车 车辆品牌 大众 车辆型号 帕萨特SVW7183SJD 车身颜色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LSVET49F4C2012301 发动机号 194215 发动机型号 燃料种类 排量(升) 1.800 出厂日期 购置日期 注册登记日期 2012-06-28 强制报废期止 检验有效期至 2023-06-30 行驶公里数 214871 成新率 数量 1 所在地 现状分析 是否带指标 瑕疵情况 项目附件
附件资料 公示附件 物资及车辆处置清单(W23-63).xls 、 移交确认书(样本).doc 材料附件 图片浏览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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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0579-89906615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稠州北路505号 网址 转让方 联系人 公共资产事务中心 电话 0579-85269675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W23-63/公资3/不间断电源、电池等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资产来源 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 其他披露内容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3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间以本公告为准)。
2、物资有关事项:本次处置仅限清单列明的标的,物资的数量及种类,具体以出让方实际现场确认为准。交付时,竞得人不得以数量不足等原由提出退还成交款或补足数量等要求。相关拆除及运输费用等需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3、竞价结束后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即移交保证金),待物资移交完毕后,经双方确认无误由竞得人携《移交确认书》到交易所办理移交保证金退还手续。
4、竞得人须在款项付清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物资移交手续。
5、自由竞价:2023年6月27日上午0:00开始,开始自由竞价。
6、限时竞价:2023年7月4日上午9:00开始,每隔5分钟按清单顺序依次结束自由竞价,自动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限时竞价中只要有竞价人报价,系统即会重新进入限时竞价时间周期。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义乌市公共资产事务中心 注册地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30782735255354D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0.52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2023年7月7日16:00前)向交易所交纳成交款及应支付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特别事项约定》)等。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凡参加竞买者应事先认真咨询、实物查看,了解标的的实际状况,慎重应价。标的物如有视频资料、图片、图纸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勘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物资竞价人拟参加竞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对处置标的进行现场察看,但到现场察看的费用和安全责任由其自负。)交易所对处置标的的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
2、标的物移交给竞得人后,竞得人应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合理安全使用竞得标的物,使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竞得人承担责任。
3、竞得人在清移时须注意安全,应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若竞得人在搬移期间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出让方概不负责。由搬运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出让方概不负责。
4、竞买人对竞得的标的物进行加工并销售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受让方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处置公资1、2、5面向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公资3、4标的处置面向法人。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0.10 交纳时间 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成交款、支付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等(收费标准详见《特别事项约定》)。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展示时间 2023年6月30日 联系人姓名 义乌市公共资产事务中心 联系人电话 0579-85269675 标的信息
其他 具体详见处置清单。
项目附件
附件资料 公示附件 物资及车辆处置清单(W23-63).xls 、 移交确认书(样本).doc 材料附件 图片浏览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0579-89906615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稠州北路505号 网址 转让方 联系人 公共资产事务中心 电话 0579-85269675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W23-63/公资4/香蕉水、脱漆剂等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资产来源 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 其他披露内容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3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间以本公告为准)。
2、物资有关事项:本次处置仅限清单列明的标的,物资的数量及种类,具体以出让方实际现场确认为准。交付时,竞得人不得以数量不足等原由提出退还成交款或补足数量等要求。相关拆除及运输费用等需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3、竞价结束后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即移交保证金),待物资移交完毕后,经双方确认无误由竞得人携《移交确认书》到交易所办理移交保证金退还手续。
4、竞得人须在款项付清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物资移交手续。
5、自由竞价:2023年6月27日上午0:00开始,开始自由竞价。
6、限时竞价:2023年7月4日上午9:00开始,每隔5分钟按清单顺序依次结束自由竞价,自动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限时竞价中只要有竞价人报价,系统即会重新进入限时竞价时间周期。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义乌市公共资产事务中心 注册地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30782735255354D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1.47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2023年7月7日16:00前)向交易所交纳成交款及应支付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特别事项约定》)等。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凡参加竞买者应事先认真咨询、实物查看,了解标的的实际状况,慎重应价。标的物如有视频资料、图片、图纸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勘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物资竞价人拟参加竞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对处置标的进行现场察看,但到现场察看的费用和安全责任由其自负。)交易所对处置标的的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
2、标的物移交给竞得人后,竞得人应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合理安全使用竞得标的物,使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竞得人承担责任。
3、竞得人在清移时须注意安全,应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若竞得人在搬移期间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出让方概不负责。由搬运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出让方概不负责。
4、竞买人对竞得的标的物进行加工并销售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受让方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处置公资1、2、5面向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公资3、4标的处置面向法人。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0.30 交纳时间 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成交款、支付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等(收费标准详见《特别事项约定》)。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展示时间 2023年6月30日 联系人姓名 义乌市公共资产事务中心 联系人电话 0579-85269675 标的信息
其他 具体详见处置清单。
项目附件
附件资料 公示附件 物资及车辆处置清单(W23-63).xls 、 移交确认书(样本).doc 材料附件 图片浏览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0579-89906615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稠州北路505号 网址 转让方 联系人 公共资产事务中心 电话 0579-85269675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W23-63/公资2/空调、热水机组等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资产来源 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 其他披露内容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3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间以本公告为准)。
2、物资有关事项:本次处置仅限清单列明的标的,物资的数量及种类,具体以出让方实际现场确认为准。交付时,竞得人不得以数量不足等原由提出退还成交款或补足数量等要求。相关拆除及运输费用等需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3、竞价结束后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即移交保证金),待物资移交完毕后,经双方确认无误由竞得人携《移交确认书》到交易所办理移交保证金退还手续。
4、竞得人须在款项付清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物资移交手续。
5、自由竞价:2023年6月27日上午0:00开始,开始自由竞价。
6、限时竞价:2023年7月4日上午9:00开始,每隔5分钟按清单顺序依次结束自由竞价,自动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限时竞价中只要有竞价人报价,系统即会重新进入限时竞价时间周期。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义乌市公共资产事务中心 注册地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30782735255354D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19.035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2023年7月7日16:00前)向交易所交纳成交款及应支付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特别事项约定》)等。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凡参加竞买者应事先认真咨询、实物查看,了解标的的实际状况,慎重应价。标的物如有视频资料、图片、图纸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勘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物资竞价人拟参加竞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对处置标的进行现场察看,但到现场察看的费用和安全责任由其自负。)交易所对处置标的的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
2、标的物移交给竞得人后,竞得人应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合理安全使用竞得标的物,使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竞得人承担责任。
3、竞得人在清移时须注意安全,应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若竞得人在搬移期间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出让方概不负责。由搬运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出让方概不负责。
4、竞买人对竞得的标的物进行加工并销售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受让方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处置公资1、2、5面向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公资3、4标的处置面向法人。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4.00 交纳时间 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成交款、支付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等(收费标准详见《特别事项约定》)。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展示时间 2023年6月30日 联系人姓名 义乌市公共资产事务中心 联系人电话 0579-85269675 标的信息
其他 具体详见处置清单。
项目附件
附件资料 公示附件 物资及车辆处置清单(W23-63).xls 、 移交确认书(样本).doc 材料附件 图片浏览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0579-89906615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稠州北路505号 网址 转让方 联系人 公共资产事务中心 电话 0579-85269675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W23-63/公资1/台式电脑、打印机等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资产来源 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 其他披露内容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3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间以本公告为准)。
2、物资有关事项:本次处置仅限清单列明的标的,物资的数量及种类,具体以出让方实际现场确认为准。交付时,竞得人不得以数量不足等原由提出退还成交款或补足数量等要求。相关拆除及运输费用等需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3、竞价结束后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即移交保证金),待物资移交完毕后,经双方确认无误由竞得人携《移交确认书》到交易所办理移交保证金退还手续。
4、竞得人须在款项付清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物资移交手续。
5、自由竞价:2023年6月27日上午0:00开始,开始自由竞价。
6、限时竞价:2023年7月4日上午9:00开始,每隔5分钟按清单顺序依次结束自由竞价,自动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限时竞价中只要有竞价人报价,系统即会重新进入限时竞价时间周期。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义乌市公共资产事务中心 注册地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30782735255354D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33.87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2023年7月7日16:00前)向交易所交纳成交款及应支付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特别事项约定》)等。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凡参加竞买者应事先认真咨询、实物查看,了解标的的实际状况,慎重应价。标的物如有视频资料、图片、图纸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勘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物资竞价人拟参加竞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对处置标的进行现场察看,但到现场察看的费用和安全责任由其自负。)交易所对处置标的的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
2、标的物移交给竞得人后,竞得人应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合理安全使用竞得标的物,使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竞得人承担责任。
3、竞得人在清移时须注意安全,应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若竞得人在搬移期间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出让方概不负责。由搬运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出让方概不负责。
4、竞买人对竞得的标的物进行加工并销售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受让方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处置公资1、2、5面向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公资3、4标的处置面向法人。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7.00 交纳时间 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成交款、支付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等(收费标准详见《特别事项约定》)。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展示时间 2023年6月30日 联系人姓名 义乌市公共资产事务中心 联系人电话 0579-85269675 标的信息
其他 具体详见处置清单。 项目附件
附件资料 公示附件 物资及车辆处置清单(W23-63).xls 、 移交确认书(样本).doc 材料附件 图片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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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0579-89906615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稠州北路505号 网址 转让方 联系人 公共资产事务中心 电话 0579-85269675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