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东绿新创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15000辆报废机动车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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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绿新创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15000辆报废机动车再利用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绿新创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潮州市湘桥区官塘镇象山村鼎盖山东侧5号厂房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吉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24105.45平方米,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主要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预计投产后年回收拆解报废汽车14500辆(其中燃油轿车7000辆、新能源汽车2000辆、客货车5500辆)、报废摩托车500辆。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绿化灌溉;初期雨水、地面清洗废水近期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绿化灌溉,远期经处理达标后排入铁铺污水处理厂。 废气:剪切过程产生金属颗粒物、废油液挥发的非甲烷总烃。通过采用规范化操作,加强生产过程环境管理,拆解作业在半封闭车间内进行,采用专用废液抽取装置等方式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噪声:剪切机、打包机、安全气囊引爆装置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70~85dB(A)。通过采用低噪声源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能达标。 固体废物:钢铁、有色金属、轮胎等作为产品出售;废机油、冷却液、废电容器、废铅酸蓄电池、废液化气罐、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废电路板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废物交相关单位无害化处理。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