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快速公交车辆报废处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快速公交车辆报废处置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市城市快速公交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快速公交车辆262辆报废处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
(001)快速公交车辆报废处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快速公交车辆报废处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有能力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已办理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手续的,提供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手续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报废机动车的执业要求,并具有符合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存储、拆解场地,拆解设备、设施以及拆解操作规范;
供应商必须具有省级以上商务部门颁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或其它报废汽车回收资质及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必须是经环保部门许可的报废汽车回收环评资质验收合法的经营者(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参加开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及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有效身份证);
3.4. 供应商不得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3.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国裁判文书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本.
次磋商活动(截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间任意时刻的查询);
(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27日10时00分到2023年07月06日18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07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2023年07月07日11时00分
七其他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半。
项目最低限价: 0. 18万元/吨。
联-系:刘
工
电-话:15210491817
E-mail:zbgs66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