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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上城区马市街155-12号等20处非住宅用房、住宅使用权项目

发布时间:2023-06-26 10:02 浏览次数:129
  • 类别: 其它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07-02 10:02
  • 地区:浙江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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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上城区马市街155-12号等20处非住宅用房、住宅使用权项目 详情介绍
杭州市上城区马市街155-12号等20处非住宅用房、住宅使用权项目
2023-06-26

竞买公告

杭州上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权人)2023年7月10日10时起至2023年7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巴巴资产处置平台对杭州市上城区马市街155-12号等20处非住宅用房、住宅使用权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3年7月10日10时起至2023年7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买标的物:

序号

标的物

建筑面积
(㎡)

首年租金起始价
(元)

租期(年)

第二年起每年涨幅(%)

竞买保证金(元)

加价幅度(元)

(或其整数倍)

支付方式

履约保证金(元)

1

马市街155-12号

29.21

87000

5

3%

43500

1000

年付

成交价的25%

2

凤山路79号1幢3单元103室

44.5

26000

5

3%

13000

1000

年付

成交价的25%

3

大学路新村38-2号、大学路5号

113.75

83100

5

3%

41550

1000

年付

成交价的25%

4

佑圣观路43号

49.05

78900

3

3%

39450

1000

年付

成交价的25%

5

江城路397-7号

69.09

95900

5

3%

47950

1000

年付

成交价的25%

6

红门局72、73号

40.5

119200

5

3%

59600

1000

半年付

成交价的25%

7

城隍牌楼3号

20.76

98000

5

3%

49000

1000

年付

成交价的25%

8

彩霞岭11号

59.18

60100

5

3%

30050

1000

年付

成交价的25%

9

大马弄29号部分

27.74

50100

5

3%

25050

1000

年付

成交价的25%

10

江城路429号部分

23.4

40600

5

3%

20300

1000

年付

成交价的25%

11

中山南路217-1号

12

26400

5

3%

13200

1000

年付

成交价的25%

12

中山南路217号

33.34

56600

5

3%

28300

1000

年付

成交价的25%

13

中山中路338号

275.64

337300

7

3%

168650

1000

半年付

成交价的25%

14

大学路117号

32.69

73000

3

3%

36500

1000

年付

成交价的25%

15

中河中路50号

216.3

197400

5

3%

98700

1000

半年付

成交价的25%

16

三元地19号

9.24

7700

5

3%

3850

1000

年付

成交价的25%

17

江城路654号

121.43

124200

3

3%

62100

1000

半年付

成交价的25%

18

解放路61号

77.92

99600

5

3%

49800

1000

年付

成交价的25%

19

建国中路214号

31.59

57700

5

3%

28850

1000

年付

成交价的25%

20

大塔儿巷7-1号

109.66

132100

5

3%

66050

1000

半年付

成交价的25%

标的有业态限制(详情见事项说明),标的物经营的业态须于竞买前征询标的出租方的意见陆先生0571-87223953。成交后,由出租方协助承租方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审批事项,如承租方经营业态未征得出租方同意,导致无法获批或承租期间受到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影响的,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影响或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拍卖成交后,以上所有标的买受人需要有担保(见附件),如个人担保,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如公司担保,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公司股东会签字及董事会决议。公司担保的,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法人不能为同一人。

二、重大事项披露:本次房屋使用权的竞卖为国有资产处置,不等同于网络司法拍卖。标的物按现状竞拍。

三、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a)竞买人应于竞买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

b)竞价结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款的一部分清算至委托方指定银行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三天内解冻原路退回。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c)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如遇保证金交付问题也可咨询淘宝网,淘宝客服热线:400-822-2870,09:00-21:00人工在线。

四、买受人支付成交价款、线下拍卖中介机构佣金及平台服务费的时间和方式:

1、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

(1)支付方式为半年付的需在线下支付,线下银行付款方式: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3年7月18日16时前在线下将竞价余款缴入杭州上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权人)账户(户名:杭州上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涌金支行,账号:1202 0205 1900 6512 283)。在打款前请提前与产权方确认打款金额,产权方杭州上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系方法:(0571)--87223953陆先生。

(2)支付方式为年付的需在线上支付,线上支付宝付款方式:竞价成交后,线上竞价余款支付截止时间为竞价结束后7个自然日,买受人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2、竞价成交后,买受人支付线下拍卖中介机构佣金及平台服务费的时间和方式:

(1)线下拍卖中介机构(辅助机构)佣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

竞价成交后,需支付线下拍卖中介机构(辅助机构)佣金,收费标准具体如下:交易成交价(首年租金)的0.86%收取佣金,若佣金高于3万元的,按3万元封顶收取。

买受人应在2023年7月18日16时前在线下将佣金全款缴入到浙江方圆拍卖有限公司账户,(户名:浙江方圆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平海支行,账号:3301040160002208315)。

(2)平台服务费的支付时间和方式:

标的物竞价成交后,平台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须在2023年7月14日16时前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保证金将转至处置主体的支付宝账户(若买受人未足额支付软件服务费的,平台将冻结竞价保证金直至买受人线上完成软件服务费订单的支付)。买受人须按约定时间支付软件服务费,若因买受人未及时支付软件服务费造成竞价保证金不能及时转入处置主体支付宝账户的,一切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可在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平台服务费(含平台软件服务费及认证服务商服务费)

系统成交价(人民币)

收费标准(含税)

单个标的服务费上限(含税)

不超过50万元的部分

(含50万元)

系统成交价金额的1.5%

100万元(人民币)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

系统成交价金额的1%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

系统成交价金额的0.5%

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

系统成交价金额的0.2%

五、买受人在2023年7月18日16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杭州上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浙江方圆拍卖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长生路58号322室)办理后续交易手续。提交相关身份证件并签署《成交确认书》、《房屋租赁合同》、《房产租赁安全管理责任书》、《租赁合同担保书》签约手续。

六、竞买人应具备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七、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9日16时止接受咨询,2023年7月6日-7月7日标的安排现场看样,请各位竞买人提前与杭州上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浙江方圆拍卖有限公司联系,请提前预约看样,联系方式13634112000 黄女士。

八、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九、特别说明:

(1)本次竞价房屋为杭州上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14处标的为在租房,经产权方同意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1处标的为在使用,无优先承租权。5处标的为空置房,无优先承租权。

(2)使用用途:1号、13、14号标的非住宅用房,不得用于住宿、不得经营水产、棋牌、计生用品及其他扰民行业,不得用于经营私人会所等高档消费场所; 3-12号、15-20号标的非住宅用房,不得用于住宿、不得经营重油烟餐饮、水产、棋牌、计生用品及其他扰民行业,不得用于经营私人会所等高档消费场所;2号标的住宅用房,住宅使用,并遵守国家、本市所制定的有关房屋使用规定。

(3)序号1号、13、14号标的,目前的营业执照由原承租方办理,如新承租方竞得标的,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证照办理情况,出租方不保证新承租方营业执照办理。

十、特别提醒:

a)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杭州上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方圆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b)参与竞买人须开设淘宝账户。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办理,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于2023年7月7日10时前办理委托报名手续。如委托报名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淘宝账户注册人的个人行为。

c)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d)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e)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受托方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1-85450292、13634112000黄女士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长生路58号322室

杭州上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方圆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6日

竞买须知

杭州上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定于2023年7月10日10时起至2023年7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巴巴资产处置平台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各竞买方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1.本次竞价项目的转让方:杭州上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权人)

转让标的:《详情见竞买公告标的物》

标的有业态限制(详情见事项说明),标的物经营的业态须于竞买前征询标的出租方的意见陆先生0571-87223953。成交后,由出租方协助承租方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审批事项,如承租方经营业态未征得出租方同意,导致无法获批或承租期间受到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影响的,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影响或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拍卖成交后,以上所有标的买受人需要有担保(见附件),如个人担保,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如公司担保,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公司股东会签字及董事会决议。公司担保的,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法人不能为同一人。

2.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至5分钟;

3.竞价时间:2023年7月10日10时起至2023年7月11日10时止(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淘宝网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4.参与本次竞价每个标的需交纳足额的竞价保证金。竞价前竞买人的银行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详见上述转让标的明细,同时确定银行账户是否开通网上银行及银行限额能否满足一次性支付保证金。资产竞价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始价、保证金、竞价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5.买受人支付成交价款、线下拍卖中介机构佣金及平台服务费的时间和方式:

a.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

(1)支付方式为半年付的需在线下支付,线下银行付款方式: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3年7月18日16时前在线下将竞价余款缴入杭州上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权人)账户(户名:杭州上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涌金支行,账号:1202 0205 1900 6512 283)。在打款前请提前与产权方确认打款金额,产权方杭州上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系方法:(0571)--87223953陆先生。

(2)支付方式为年付的需在线上支付,线上支付宝付款方式:竞价成交后,线上竞价余款支付截止时间为竞价结束后7个自然日,买受人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b. 竞价成交后,买受人支付线下拍卖中介机构佣金及平台服务费的时间和方式:

(1)线下拍卖中介机构(辅助机构)佣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

竞价成交后,需支付线下拍卖中介机构(辅助机构)佣金,收费标准具体如下:交易成交价(首年租金)的0.86%收取佣金,若佣金高于3万元的,按3万元封顶收取。

买受人应在2023年7月18日16时前在线下将佣金全款缴入到浙江方圆拍卖有限公司账户,(户名:浙江方圆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平海支行,账号:3301040160002208315)。

(2)平台服务费的支付时间和方式:

标的物竞价成交后,平台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须在2023年7月14日16时前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保证金将转至处置主体的支付宝账户(若买受人未足额支付软件服务费的,平台将冻结竞价保证金直至买受人线上完成软件服务费订单的支付)。买受人须按约定时间支付软件服务费,若因买受人未及时支付软件服务费造成竞价保证金不能及时转入处置主体支付宝账户的,一切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可在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平台服务费

(含平台软件服务费及认证服务商服务费)

系统成交价(人民币)

收费标准(含税)

单个标的服务费上限(含税)

不超过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

系统成交价金额的1.5%

100万元(人民币)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

系统成交价金额的1%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

系统成交价金额的0.5%

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

系统成交价金额的0.2%

6.买受人在2023年7月18日16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杭州上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浙江方圆拍卖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长生路58号322室)办理后续交易手续。提交相关身份证件并签署《成交确认书》、《房屋租赁合同》、《房产租赁安全管理责任书》、《租赁合同担保书》签约手续。若买受人未在所规定的时间内到场履行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若交易双方届时均未在所规定的时间内履行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交易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自行解决。对此,浙江方圆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竞价成功后,有关转让标的交割事项按《房屋租赁合同》有关约定进行交割。

8.竞价成功后买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买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杭州上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权组织重新竞价。“竞价标的再行竞价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价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9.合格竞买方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杭州上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权人)、浙江方圆拍卖有限公司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10.资产转让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杭州上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权人)可以立即中止或者终结资产转让活动,同时产权方的主管部门或审批单位有权直接做出资产转让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

(2)资产转让申请提交后,未实际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履行交易程序的;

(3)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4)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11.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本次竞价房屋为杭州上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14处标的为在租房,经产权方同意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1处标的为在使用,无优先承租权。5处标的为空置房,无优先承租权。

(2)使用用途:1号、13、14号标的非住宅用房,不得用于住宿、不得经营水产、棋牌、计生用品及其他扰民行业,不得用于经营私人会所等高档消费场所; 3-12号、15-20号标的非住宅用房,不得用于住宿、不得经营重油烟餐饮、水产、棋牌、计生用品及其他扰民行业,不得用于经营私人会所等高档消费场所;2号标的住宅用房,住宅使用,并遵守国家、本市所制定的有关房屋使用规定。

(3)序号1号、13、14号标的,目前的营业执照由原承租方办理,如新承租方竞得标的,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证照办理情况,出租方不保证新承租方营业执照办理。

(4)本次拍卖标的竞买人就拟经营的业态(使用用途)须于竞买前征询标的杭州上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意见(联系电话:陆先生0571-87223953),否则由此所引致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5)本次拍卖标的均无免使用费装修期。

(6)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杭州上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浙江方圆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7)标的所示面积为评估报告所记载面积,拍卖标的分割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在出价时应充分考虑此因素,标的实际面积与拍卖资料所示面积有差异的,不影响拍卖成交价。

(8)杭州上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房屋腾空,向成交人交付标的。原承租方竞得标的的,租赁时间自原合同到期之日起顺延。原承租方未能竞得标的由其他人成交的,买受人所有款项交清后15日内由杭州上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将标的交付给买受人,若超出15日未能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须无条件继续等待,直至杭州上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标的交付给买受人为止,等待期间买受人无任何形式的补偿,租期起止时间以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为准。

(9)买受人须自行办理从事经营活动、户外标识与广告的报批手续和消防审批等手续,杭州上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仅负责提供已有的相关材料、文件。因房屋相关证照未办理或缺失导致成交人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或审批手续的,杭州上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

(10)如买受人要求改变标的物用途的,或要求将标的物或标的物部分面积转租的,必须征得杭州上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书面同意,非经杭州上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同意不得转让、不得转租、不得改变标的物用途。若出现投诉或违规的业态,杭州上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权单方面中止租赁合同。

(11)未经杭州上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同意,买受人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买受人需增设房屋附属设施或设备的,必须征得杭州上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书面同意,按照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买受人须自行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12)本次竞价标的房屋内部存在破损或渗漏情况,买受人须自行修缮、改造并承担相应费用,杭州上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交付前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由原承租方承担,买受人自房屋交付日起承担相应费用。

(13)本次竞价房屋内部现有物品不在竞价范围内,若交付房屋时仍然存在的,由成交人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14)成交人承租期间须遵守杭州上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物业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

(15)成交后,在买受人规定时间内缴完全款,签订租赁合同后,须向当地取得相关部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物价、消防等),若买受人未取得相关部门手续,而进行进场经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法规等问题,由买受人承担,与杭州上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浙江方圆拍卖有限公司

无关。

12.本竞价须知由浙江方圆拍卖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杭州上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方圆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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