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漓铁集团废钢等残余资产包
项目编号:GR2023ZJ1002243
挂牌价格 29.00万元
交易品类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浙江省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6-26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3-07-07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电话:0575-85351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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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绍兴市漓铁集团废钢等残余资产包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其他披露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竞买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3、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转让物资所有权均为浙江漓铁集团有限公司。 5、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6、转让标的物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7、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参加转让方组织的实地集中看样。集中看样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挂牌之日起第九个工作日,即2023年7月6日上午9:00于绍兴漓铁综合开发经营有限公司集合后统一看样。地址: 绍兴市柯桥区兰亭街道阮江 。 8、转让标的物均需受让方自行负责拆卸、切割、吊装及运输等,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及安全、环保等责任。 9、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10、竞买人报名可自行下载或向联系人索取报名材料,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858453493,地址: 绍兴市柯桥区兰亭街道阮江。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无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浙江漓铁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兰亭街道兰亭度假区管委会内107室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0014300202XK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29.00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90000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营业部,账号:33050165353500001231),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缴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受让方确定后,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漓铁集团废钢等残余资产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签署当天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履约保证金90000元至漓铁公司账户,并将剩余的转让价款支付到绍兴产权指定账户(户名: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营业部,账号:33050165353500001231)。 3.标的资产总重量预估为110吨,不足110吨按110吨计;如超110吨,则根据转让方地磅(漓铁集团附近地磅)的实际过磅吨数×(成交价/110吨)=应付货款,由交易双方按实结算。当发货超出110吨时,受让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相应扣减超出部分的货款;当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不足7万元时,受让方应立即补足履约保证金至9万元,依次类推,直至标的全部运走,转让方遵循款到发货原则。 4.受让方在转让方安排的专人监督管理下,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拆除、取货等工作,不得超出取货范围。若逾期未完成取货的按每逾期一天2000元的标准由转让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受让方逾期5天仍未完成全部标的提货的,视为严重违约,受让方放弃剩余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其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由转让方没收。 5.转让标的均需受让方自行负责拆卸、切割、吊装及运输等,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及安全、环保等责任。 6.转让方向受让方免费提供本次交易所涉的电和水,受让方自行做好电线延长及接通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用电安全责任。 7.受让方不得拆除破坏除此次转让标的物以外的设备、厂房等非转让资产,如受让方在拆除、搬运、吊装时损坏转让方建筑物或其他设施,或发生安全事故的,转让方有权按损失程度以履约保证金抵扣损失,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受让方应另行补充赔偿,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8.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等情况,在完成全部标的物装载运输后,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转让方于清场后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并开具税点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9.转让资产明细参见标的物清单,但清单仅供参考,受让方应先将各种影响价格因素等考虑周全,并请务必查看现场,一经成交,最终成交价将不作任何调整。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9.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标的信息
其他 标的清单
产权持有单位:浙江漓铁集团有限公司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型号
备注
1
废钢
吨
约110
堆积于原选矿机修房旁及选矿总变通道旁(有锰钢、废铁等废品物件),以实际称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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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附件
附件资料 公示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实地勘察证明.docx 、 授权委托书.docx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 、 绍兴市漓铁集团废钢等残余资产包(合同样本).doc 材料附件 -
图片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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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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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0575-85351163 传真 邮箱 sxcqlbc@163.com 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2楼 网址 https://www.sxcqpt.com/SXPT/ 转让方 联系人 王海定 电话 0575-84011733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