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51回收网!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15510015856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资产处置 » 化工设备 » 关于武汉成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武汉成锐五金机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武汉成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武汉成锐五金机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6-25 14:20 浏览次数:109
  • 类别: 化工设备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06-30 14:20
  • 地区:湖北 武汉
重要提示:51回收网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51回收网所展示的信息标题、价格、详情等信息内容系由商铺经营者发布,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均由商铺经营者负责!如果你对信息标题、价格、详情等任何信息有任何疑问,请在购买前通过电话与商铺经营者沟通确认!如果发现任何违法侵权的信息,请向51回收网联系,我们会立即处理。 请务必仔细阅读《用户协议》,发生一切争端,本站将以此为解决依据.
关于武汉成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武汉成锐五金机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详情介绍
关于武汉成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武汉成锐五金机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 引 号 MB1534522/2023-16962 发布日期 2023-06-07
发布机构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蔡甸区分局 文 号 武环蔡甸审[2023]29号
分 类 政务公开 有 效 性 有效


武环蔡甸审[2023]29号

关于武汉成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武汉成锐五金机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武汉成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武汉成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武汉成锐五金机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武汉成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武汉成锐五金机加工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212-420114-04-01-278669)位于武汉市蔡甸区常福工业园玛瑙一路86号东昊汽车产业园1号厂房。项目总投资200万元,项目租赁厂房面积1517m2,建设1条机加工生产线和1条喷涂生产线,购置CNC数控机床、喷涂流水线和配套辅助设备,实现年产10万件机加产品,然后根据客户要求对产品进行喷漆,根据需要一年需对1万件产品进行喷涂。项目建设符合武汉市蔡甸区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应的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外排各类污染物能够控制在相关环保要求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涉及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报告表》提出的评价标准可行,该《报告表》可作为


项目环保设计及实施环境管理的依据。

三、本项目建筑主体工程已建设完成故施工期已过,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加强车间通风。项目喷漆、喷枪、清洗、烘干废气,密闭收集,经风机引入一套喷淋塔(自带除湿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2022年改善空气质量攻坚方案的通知》(武政规[2022]10号)中标准要求,颗粒物、甲苯、二甲苯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标准要求,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厂界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标准要求,厂界外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标准要求。

(二)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项目排水系统并与市政管网衔接。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通过厂区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黄陵污水处理厂。

(三)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优质、低噪声生产设备及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项目东、南、北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西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 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分类处理。项目生活垃圾用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外售给资源回收单位;危险废物通过危废暂存间储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废暂存间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五)落实清洁生产要求,使用清洁能源,提高资源循环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六)加强危险物质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职工安全环保教育和培训,最大限度地清除事故隐患。

(七)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规范要求对项目用地进行分区防渗处理,加强各类设施及管线日常巡查,避免对地下水、土壤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按《报告表》要求定期组织开展跟踪监测工作。

四、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暂按武汉市生态环境局蔡甸区分局审核的总量指标执行:VOCS:0.010267t/a、颗粒物:0.000904t/a。

五、你单位应当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止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向辖区生态环境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按程序开展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你单位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

六、在建设项目产生实际污染物排放之前,你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排污许可管理规定申请办理排污许可手续,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八大队(蔡甸)负责。

八、本项目自批复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你单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流程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你单位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蔡甸区分局

2023年6月7日


  • 武环蔡甸审[2023]29号 武汉成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pdf
推荐资产

15510015856 (09:00~18:00)
海量数据 真诚服务

备案号:京ICP备14019595号-6

版权所有:51回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