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银通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交易中心 )受转让方委托发布本转让公告,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符合转让方要求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可在本公告有效期内向交易中心提交意向申请资料并完成意向登记。
交易中心仅基于转让方所提供的信息发布本公告,本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由转让方承担责任。本公告的内容不构成交易中心对转让标的投资(受让)价值以及投资(受让)安全性的判断和保证。
特别提示:挂牌期满,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 标的资产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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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YTQH23060016 | |||
| 标的资产名称 |
重庆卓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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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资产种类 |
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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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资产金额 |
基准日 |
2022-12-31 | 标的资产总额(元) |
330,935,395.79 |
| 债权本金(元) |
247,693,586.91 | 利息83,241,808.88 元。 | ||
| 标的资产所在地 |
重庆市 | |||
| 标的资产数量 |
3户 | |||
| 标的资产状态 |
截至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重庆卓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包债权总额合计人民币330,935,395.79元,其中本金247,693,586.91元,利息83,241,808.88元。 其中:1、重庆卓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贷款本金余额172,868,886.91元,利息50,184,816.66元,债权合计223,053,703.57元。担保方式为由重庆尼胜商贸有限公司、重庆昌庆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兰渝、文平、蓝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重庆昌庆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位于重庆市大足区双桥经开区的商业服务、成套住宅、停车用房房产及重庆市大足区双桥经开区的土地作抵押担保,其中房产建筑面积合计38889.25㎡,土地面积合计148197㎡。 2、重庆尼胜商贸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笔授信本金余额74,824,700.00 元,利息21,445,287.35元,债权合计为96,269,987.35元。担保方式为以文悉尼名下位于重庆市大足区双桥经开区的商服用房、沙坪坝区凤天大道111号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住宅,兰景雅名下位于重庆市大足区双桥经开区的商服用房、沙坪坝区凤天大道115号住宅,文悉尼、文平、兰渝三人名下位于沙坪坝区凤天大道111号住宅作为抵押担保,总建筑面积为11086.01㎡;由蓝华、文悉尼、兰景雅、文平、兰渝、重庆昌庆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焘极餐饮文化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重庆华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重庆华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授信本金余额0元、逾欠利息11,611,704.87元,债权合计11,611,704.87 元。担保方式由重庆安福祭典礼仪服务有限公司及自然人陈玲、陈元科、易正刚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详见附件:《重庆卓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包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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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的抵押、担保及其他情况 |
详见附件:《重庆卓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包清单》。 | |||
| 标的资产 评估情况 |
资产评估机构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价格(元) |
- |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所 |
- | |
| 标的资产其他 披露的内容 |
详见附件:《重庆卓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包清单》。 | |||
| 挂牌信息及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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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信息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06-25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3-06-29 |
| 公告期时长 |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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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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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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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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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保留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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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底价(元) |
140,000,000.00 | 是否要求意向方报名时报价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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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金额(元) |
42,000,000.00 |
| 保证金缴纳时间 |
挂牌期间内交纳(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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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处置方式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该保证金在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应支付的剩余交易价款全部到账后,再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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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受让方需要根据与转让方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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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应当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或变相参加竞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我行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与参与受托不良资产转让的我行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等。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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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转让方受托以其名义处置标的资产,标的资产成交的,由转让方以其名义与受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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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应披露的内容 |
1、项目债权金额仅供参考,转让方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债权的本金、利息、总额等具体债权金额最终以借款合同、生效裁判文书或其他法律文件确定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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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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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
附件-债权转让协议(草稿).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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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 林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13509608533,19924450492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大厦33楼
深圳市银通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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