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车辆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就下述物资进行公开回收销售。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郑州车辆2023年废矿物油回收处置销售
2.项目编号:GKTP -CL2023-02
3.项目内容:
包件号 |
序号 |
包件名 |
物资名称 |
国家危险货物类别 |
|
预估数量 |
存放地点 |
备注 |
1 |
1 |
废矿物油 |
废矿物油 |
HW08 900-249-08 |
吨 |
10 |
郑州 |
含油桶,自提,销售税率为13% |
二、报价人资格条件
4.回收处置单位须提供危险品运输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应急预案。如非本企业的危险品运输车辆,除上述资料外,还必须附与雇佣单位的道路运输协议。
5.回收处置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无环保部门违规违法处罚、近两年内没有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营业执照网络年审(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
6.回收处置单位须在国铁采购平台注册,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
8.回收处置单位必须是零事故无公害处理,具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能力。
9.必须在郑州车辆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登记、在国铁采购平台注册。
上述第1-2项须在竞价谈判会议上携带原件(备查)。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采取公开竞价销售、资质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及竞价销售文件的获取
六、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河南省郑州市航海路南五里堡客技站郑州车辆段。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谈判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谈判。请报价人代表按时出席。
八、其他说明
报价人在购买谈判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报价的,应在本项目开标前3日书面告知,并说明不能报价的原因,否则将按照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物资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
九、联系方式
名称:郑州车辆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海路南五里堡客技站郑州车辆段
邮编:450052
联系人:焦工
电话:0371-68376154
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车辆段
2023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