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与服务内容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清查服务
2.服务内容:选择1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资产清查核对,主要包含内容为:局本级国有资产系统账面数2.9亿元资产卡片进行盘点核对(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32亿元),出具资产清查报告,协助资产处置等相关工作。
3.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完成。
4.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付款方式:出具资产清查报告后一次性支付。
二、供应商报名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参与类似项目的工作经验,需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业绩一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需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未被“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记录内容为准),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无行贿记录;
4.本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预算金额及确定服务单位的方式
资产清查收费报价参照《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内注协〔2018〕105号)为基础费率,设定预算金额15万元,综合报价、资质、业绩、实地考察等综合条件最终确定服务单位。
四、递交报名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报名文件时间: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21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21日17时
递交报名文件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奈伦国际B座1002办公室
报名文件一式三份胶装成册,密封后加盖公章,报名文件(格式自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价单;
2.报名单位基本情况(成立时间,规模,相关业务业绩等);
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4.报名人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在“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7.报名单位信息表(包括报名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所有提供材料加盖公章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健如
联系电话:0471-3916625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