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拟通过公开竞价转让方式向境内外投资者转让我司持有的海南阳光美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资产,本次债权转让采用网络公开竞价方式。截至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该户债权的本息明细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债权情况(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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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 |
本息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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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 |
利息 |
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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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南阳光美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380,000,000 |
144,950,135.47 |
113,202,618.10 |
638,152,753.57 |
2022年12月31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上述债权金额由我司根据相关债权协议约定计算所得,仅供参考,不构成我司对债权最终回收金额的承诺,最终的债权金额以司法裁定为准。债权具体情况及竞买须知等请投资者登录我司对外网站(http://www.gwamcc.com)、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http://zc-paimai.taobao.com)查询或与我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一、债权情况
1、基本情况
阳光美基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21日,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91460000671072435X,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107号棕榈公寓A栋13C房,法定代表人为戴鹏飞,经营范围为:基础设施投资、公用事业投资、土地整理及开发、房地产开发、酒店投资、旅游项目开发及咨询等,房地产开发资质为贰级资质。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2、债权及诉讼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拟处置债权金额合计人民币63,815.27万元,其中债权本金38,000万元,利息14,495.01万元,违约金11,320.26万元。本次拟转让全部债权,截至目前,我司未对该债权进行诉讼。
3、担保情况
拟处置债权对应的抵押物为阳光美基公司名下位于海口市滨海西路长流起步区23号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海口市国用(2009)第010973号、海口市国用(2009)第010976号土地、海口市国用(2009)第010977号的全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海域阳光”项目未售现房及在建工程(含现有未售房产及未来新增)。
目前,“海域阳光”项目一期、二期剩余抵押物建筑面积合计132,011.57平平方米(其中住宅剩余面积53,401.69平方米,商铺剩余面积合计3,611.85平方米,地下车位剩余面积为74,998.31平方米),剩余未开发的土地使用权面积18,521.55平方米。抵押物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阳光美基公司实际控制人戴鹏霖及配偶顾诚豪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股东河南邦旭置业有限公司、股东新乡市安泰商贸有限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东方鼎盛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海南家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戴杰及配偶张霞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债权诉讼时效
该债权从2020年11月4日起逾期,目前该债权仍在诉讼时效期限内。
二、处置方式: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公开竞价(详见《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
三、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若分期付款,买受人应当提供经我司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以剩余转让价款余额为基数,按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我司支付资金占用费。(详见《债权转让协议》)
四、竞价日程安排
预定工作时间 |
工作流程安排 |
2023年6月21日 |
在长城公司对外网站(http://www.gwamcc.com)、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http://zc-paimai.taobao.com)和《海南日报》发布竞价转让公告 |
2023年6月21日-2023年6月27日 |
接受竞买人业务咨询、进行竞买人资格审查、缴纳竞价保证金等,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4400万元。 |
2023年6月28日 上午10:00 -2023年6月29日 上午10:00 |
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http://zc-paimai.taobao.com)进行网络竞价。 |
注:该时间表为我司初步拟定,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竞买公告》(见附件1)
六、《竞买须知》(见附件2)
七、《债权转让协议》(见附件3)
八、声明事项
自本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我司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的书面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书面举报。与本次竞价有关的所有沟通函件,均须以书面形式直接交付我司。
本公告不构成转让上述债权资产的要约。投资者可根据我司提供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相关竞价信息及《债权转让协议》所列条件及条款出价购买上述资产,在双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之前,我司不对任何潜在的、已注册或我司给予竞价资格的投资者承担任何责任。
我司欢迎有意向的境内外投资者前来咨询、洽谈。参与竞买的投资者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主体不得购买:(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与参与资产处置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担保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原债务企业、担保人以及与原债务企业、担保人及相关方存在关联关系的主体;(3)失信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体;(4)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中的主体及关联主体;(5)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规章不得购买的主体。
竞买人支付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应合法、合规,且为竞买人依法可支配的财产。
九、联系人、联系方式
与本次竞价有关的所有沟通函件,均以书面形式直接交付我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赵女士、张女士
联系电话:0898-36686291、0898-36687631
传真:0898-36686281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14层9015室
邮政编码:570203
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898-36686283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附件1:《竞买公告》
附件2:《竞买须知》
附件2-1:《授权委托书》
附件2-2:《承诺函》
附件3:《债权转让协议》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2023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