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F10979581/202306-0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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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 内容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发文日期: | 2023-06-20 |
| 发布机构: | 杜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生成日期: | 2023-06-20 |
| 生效日期: |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 内容概述: |
淮杜环行〔2023〕14号
关于安徽中拓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中拓机械制造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安徽中拓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中拓机械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申请审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杜集经济开发区富强路与青春路交叉口东北侧3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浓缩机、浮选机等环保成套设备1500台(套)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已经杜集区发改委备案(杜发改备〔2022〕205号),备案代码:2209-340602-04-01-377641。项目总投资5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7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288%。项目选址符合杜集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及主导产业规划。
二、本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我局在受理与批前公示期内未收到关于本项目的反对意见。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按报告表中位置、内容、规模、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可行。
三、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间环境保护管理,制定严格的施工环境保护方案。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场地内经常洒水抑尘,减少施工过程及物料运输引起的扬尘;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妥善处置。
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关于废水防治措施。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中的三级标准及龙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龙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龙河。
3、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关于废气防治措施。本项目切割、下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负压集气系统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负压集气系统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抛丸工序由抛丸机自带集气系统收集,经引风机引入管道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喷漆、晾干工序均在密闭喷漆房中进行,喷漆、晾干废气采用负压收集后,经引风机管道引入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厂界无组织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限值要求。
同时,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须满足淮北市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颗粒物:2.017吨/年,VOCS:0.248吨/年,二氧化硫:0.002吨/年,氮氧化物:0.016吨/年)。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减轻噪声对环境的不良影响,确保项目区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5、强化固废在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废弃物的环境管理。项目焊接烟尘及焊渣、抛丸粉尘及废钢丸、废边角料等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桶、废含油抹布及废劳保用品、漆渣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6、强化厂区建筑的分区防渗处理,落实《报告表》中对各个分区的防渗措施要求,做好喷漆房、晾干房、漆料间、油料间、危废暂存间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7、加强日常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等工作,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及危害程度。建设60m3事故应急池。
8、优化设备选型及工艺设计,进一步提高行业清洁生产水平。
9、采纳《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及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四、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全过程的环评信息公开机制,项目审批后要做到开工前、施工过程、项目建成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各项信息的公开。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你单位应当在项目建成后,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且须取得排污许可后方可排放污染物。项目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我局报告,并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待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请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杜集经济开发区负责本项目“三同时”的日常监管工作。
2023年6月20日
抄: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杜集经济开发区。
淮杜环行〔2023〕14号关于安徽中拓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中拓机械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1.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