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51回收网!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15510015856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资产处置 » 其它 » 浙F395DG别克GL8小型客车壹辆

浙F395DG别克GL8小型客车壹辆

发布时间:2023-06-20 16:16 浏览次数:137
  • 类别: 其它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06-26 16:16
  • 地区:浙江 嘉兴
重要提示:51回收网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51回收网所展示的信息标题、价格、详情等信息内容系由商铺经营者发布,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均由商铺经营者负责!如果你对信息标题、价格、详情等任何信息有任何疑问,请在购买前通过电话与商铺经营者沟通确认!如果发现任何违法侵权的信息,请向51回收网联系,我们会立即处理。 请务必仔细阅读《用户协议》,发生一切争端,本站将以此为解决依据.
浙F395DG别克GL8小型客车壹辆 详情介绍

浙F395DG别克GL8小型客车壹辆

项目编号:GR2023ZJ1002208
挂牌价格 0.762万元
交易品类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浙江省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06-21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3-07-05
交易机构 联系人:范女士 | 联系电话:0573-82821961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浙F395DG别克GL8小型客车壹辆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其他披露内容 1.车辆情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2.意向方须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沈芳,13757334431 。 3.意向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无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港物流(浙江)有限公司
    注册地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洪兴西路2228号瑞安广场1207室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82684286256G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0.762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0.2万元至“浙交汇”平台的存管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意向受让方欲受让多个标的的(应当满足房屋所在地购房限购政策),应交纳多个标的对应标准的足额保证金。(批量转让时选择性适用)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20个工作日内双方仍未签订交易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转让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3.本次转让仅为车辆,不含车牌;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委托二手车交易中心向受让方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率为9%,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3.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方可办理过户手续。 4.受让方须在取得产权交易凭证后30天内办理完过户手续。受让方须在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办理完成车辆过户手续后方可提车。 5.产权交易产生的交易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照相关规定各自承担,车辆过户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过户登记事宜,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受让方在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过户登记事宜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6.过户前的违章罚款及扣分由转让方承担,过户后的违章罚款及扣分由受让方承担。 7.转让标的现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在过户完成后由受让方继承。转让方应配合受让方办理交强险转移登记手续。转让标的现有机动车商业保险视为无。 8.意向受让方需符合转让标的注册登记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车辆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如因不符合本地区车辆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则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9.过户事宜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咨询当地车管部门,转让方和组织人不负责相关信息的核实确认。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0.2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标的信息
    机动车 是否包含车牌 否 车牌号 浙F395DG
    车辆类型 小型普通客车 车辆品牌 别克牌
    车辆型号 SGM6527AT 车身颜色 蓝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LSGUD82C0AE019569 发动机号 03120213
    发动机型号 LZC 燃料种类 汽油
    排量(升) 2.980 出厂日期 2010-03-31
    购置日期 2010-05-18 注册登记日期 2010-05-18
    强制报废期止 检验有效期至 2023-05-31
    行驶公里数 334730 成新率
    数量 1 所在地
    现状分析 别克牌 SGM6527AT 小型普通客车,车牌号浙 F39SDG,车辆识别号LSGUD82C0AE019569,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初次登记日期为2010年05月18日,表征里程数334730公里,车辆违章情况不详。现场直观勘察情况如下:车身颜色蓝色,漆面光亮度一般,无明显划痕,发动机运转正常,运行状况一般,外观及内饰成色较旧,检验有效期未知。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是否带指标
    瑕疵情况 车身颜色蓝色,漆面光亮度一般,无明显划痕:发动机运转正常,运行状况一般,外观及内饰成色较旧,检验有效期未知。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 项目附件
    附件资料 公示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竞买和承诺、竞买规则与须知.docx 、 实地勘察证明(机动车).docx 、 授权委托书.doc 、 特别事项约定.docx 、 资产交易合同(样稿).doc
    材料附件
  • 图片浏览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范女士 电话 0573-82821961
    传真 邮箱
    地址 嘉兴市南湖区广益路819号 8楼816室 网址
    转让方 联系人 沈女士 电话 13757334431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推荐资产

15510015856 (09:00~18:00)
海量数据 真诚服务

备案号:京ICP备14019595号-6

版权所有:51回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