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 2023年6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 索 引 号: 014133365/2023-00167 | ||||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公告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 |||
| 产生日期: 2023-06-20 | 发布日期: 2023-06-20 | 废止日期:有效 | ||
| 内容概述: 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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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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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 1、项目名称:年产食品塑料包装制品1000吨项目 5、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厂区污水接管口,经淹城路污水管网接入滨湖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标后排入新京杭运河。 (2)废气:本项目混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密闭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1#排气筒高空排放;挤出和吸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密闭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米高2#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公辅设备的机械噪声,在落实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后,噪声可在厂界达标,对项目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本项目废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各类固废均合理处置,处置率100%,不直接排向外环境,不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无直接影响。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 1:项目名称:鑫奇航智能装备制造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锦华路以东、横七路以南、锦程路以西、长虹路以北 3:建设单位:常州市鑫奇航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购置6台高精度龙门铣和20台数控加工中心及立体仓库、三坐标检测仪等设备。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地板加工设备300台,家具加工设备350台和控制系统软件160套的生产能力。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切割烟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1#高空排放;喷砂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2#高空排放;调漆、喷漆废气经水帘除尘+除湿后与烘干废气一并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3#高空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要求。 5.2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区域污水管网排入滨湖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5.2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3一般固废边角料、焊渣、废砂纸、废钢砂、收尘、废木材、一般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切削液、废油、漆渣、水帘废液、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含漆劳保用品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劳保用品混入生活垃圾一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1、公示期为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6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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