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3年6月20日—2022年6月27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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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产1000万件汽车插接件、50万条线束及30套模具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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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鹤壁市山城区汤河街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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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鹤壁市永佳汽车电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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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省波光环境评估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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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
该项目不新增用地,不新建厂房,在原厂区内建设。新增加设备注塑机13台。扩建后全厂年产1000万件汽车插接件、50万条线束及30套模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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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循环回用,无生产废水排放,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深水山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不会对区域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2)噪声 设备产生噪声、振动做隔声处理,安装消声、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处理后,该项目厂界噪声能得到有效减弱。 (3)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安装在车间内的集气罩和引风装置强制抽集,经低温等离子+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简对外排放。 (4)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残次品及边角料料以及废铁边角料、废活性炭。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分类收集,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残次品及边角料料收集后粉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经危废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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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环评互联网站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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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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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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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鹤壁市生态环境局 |
受理地点: |
鹤壁市行政服务大厅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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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392-3337613 |
落款日期: |
2023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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