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反射装置(DR、X射线透视机) | ||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宿州市萧县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城镇顺河路166号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7028 |
| 建设单位 | 萧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汪东太 |
| 联系人 | 张莉 | 联系电话 | 183****3131 |
| 项目投资(万元) | 150 | 环保投资(万元) | 3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3-01-02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萧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以下称“该中心”)已于2022年7月20日取得了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签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诊疗科目含有“医学影像科”,并已取得了《放射诊疗许可证》。现为满足发展需求,该中心将一层放射科移动DR搬迁至萧县圣泉镇萧龙路与兴业路交叉口萧县政务服务中心二层婚检中心透视机房,报废原有透视机,新购置1台DR置于一层放射科原移动DR机房,并对相应机房进行了改建。现机房建设和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该中心委托安徽恒准环境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建设项目进行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辐射环境影响 | 环保措施: 防护门窗及屏蔽墙,“放射有害灯亮勿入”可视警示语句。排放符合国家法定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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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萧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汪东太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萧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汪东太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3413220000009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