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武汉市东西湖区市政排水系统自动化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将军路、吴家山街道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0.1 |
| 建设单位 | 武汉市东西湖区水务和湖泊局 | 法定代表人 | 詹辉 |
| 联系人 | 张赛 | 联系电话 | 185****2781 |
| 项目投资(万元) | 1974.33 | 环保投资(万元) | 5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02-0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27 防洪除涝工程项中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以东西湖区蔬十支沟、蔬五支沟、中心沟、李家墩闸河、金银湖南街、海口和马池路 7 个片区为示范片区,对包括 17 座污水泵站、39 座闸站共56 处水务设施进行自动化改造,采集5座调蓄池数据,对6条河渠、12处易渍水点、18处雨水管网关键节点进行水位、流量监测。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建设完成后的运营维护过程中,固体废弃物处理需要遵从固体废弃物处理的原则,主要包括:1.采用环保材料;2.设分类垃圾桶,垃圾按“可回收、可降解、不可回收”分类处理;3.严格执行物资管理制度,加强废旧料、报废材料的回收管理,多余材料及时回收入库,报废材料按程序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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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1.确保施工过程中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环境排放的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1990)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的规定。确保变压器、UPS 不间断电源、发电机的运行噪声符合该种设备国家相关电器设备的《噪声限值》的规定。2.工程所配置通信设备的噪声均应满足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 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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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针对电磁辐射可能造成的影响,采用以下环保措施:1.采用设备的电磁辐射满足国家标准《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 规定。2.在设备采购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绿色环保设备。3.电子产品应符合国家级国际电磁兼容性有关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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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武汉市东西湖区水务和湖泊局 詹辉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武汉市东西湖区水务和湖泊局, 詹辉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42011200000119。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