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876-3037379 0876-2190850(州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信地址:文山市河西路38号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663099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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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云南省文山州平坝风电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送出线路工程 |
项目名称:大唐云南省文山州平坝风电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送出线路工程 建设单位:大唐新能源(马关)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文山市平坝镇、马关县八寨镇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长度:用地面积3016m2/26.131km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线路从八寨风电场以110kV线路出线1回至220kV平坝东升压站变110kV侧,采用单回路架设,线路全长26.131km,线路新建杆塔68基,全部采用铁塔,其中直线塔39基,占57.35%,耐张塔29基,占42.65%。 项目投资:总投资2360.56万元,环保投资41.3万元,占总投资的1.75%。 施工周期及劳动定员:本项目总工期十个月,线路工程平均每天施工人员约30人,不设集中式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依托沿线附近村庄已有生活设施安排食宿。 |
一、(一)施工期 1、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设施噪声,大多为不连续噪声,噪声源强在90~100dB(A)之间,产噪设备均置于室外。项目施工安排在白天进行,由于项目施工线路较短,塔基分散,施工设备一般靠近塔基布置,且没有明显的施工场界。根据预测结果,项目施工过程中在50m处能满足昼间《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即昼间≤70dB(A)。本环评采取了最大噪声进行预测,实际施工过程中噪声影响会比预测结果小,且各施工机械不可能同时运行,施工期场界噪声的影响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项目夜间不施工,远离敏感点施工,减少对敏感点的影响,施工期间采取低噪声设备,减小施工噪声对周围的影响。距离最近村庄为160m处的养鸭塘村,根据预测结果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在采取相关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气 输电线路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线路塔基土石方开挖、杆塔架设、施工机械和运输材料汽车产生的尾气;线路塔基施工扬尘影响主要集中在塔基施工区。塔基施工除特殊地质区域外均采用人工进行开挖,施工强度小,因此产生的地面扬尘量小。机械燃油烟气主要由输电线路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产生,产生量较小,所含污染物主要为CO、NOx、HC等,呈无组织排放。 施工扬尘主要产生于土石方开挖、填筑、路基平整、土方临时堆存等产生的大量粉尘,经空气动力输送、扩散分布于施工段周围的大气环境中,具有短时间、无组织、不连续排放特点。采取对进出场地的施工运输车辆进行限速,运输材料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对施工场地和进出道路定时洒水降尘、喷淋,避免尘土飞扬,减少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主要有挖掘机、柴油动力机械等燃油机械,所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有CO、NOx、HC。施工机械多为大型机械,单车排放系数较大,但施工机械数量少且不集中,其污染程度相对较轻。对燃烧柴油的大型运输车辆需安装尾气净化器,尾气应达标排放。运输车辆禁止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对车辆的尾气排放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汽车排污监管办法和汽车排放监测制度。 3、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输电线路架设,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污水及建筑施工废水。输电线路施工人员沿线分散,依托周围居民生活设施,仅在施工场地产生少量的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用作洒水降尘。建筑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混凝土养护及施工工具清洗等。根据类比同类型项目,施工期输电线路塔基施工产生废水量约0.52m3/基,本项目输电线路共新建塔基68基,整个施工期塔基施工废水产生量为35.36m3。输电线路每个塔基产生建筑施工废水量较少,就近回用于塔基施工作业和洒水降尘等,不外排。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设过程中的建筑垃圾、施工弃土、生活垃圾等。①生活垃圾:输电线路施工期平均每天配置人员约3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5kg/d。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当地乡镇垃圾收集点,由乡镇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②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来自于施工作业,包括混凝土、砂石、废砖块、废包装材料等。类比同类工程,铁塔及塔基施工中建筑垃圾产生量约17.0kg/基,项目输电线路共设铁塔68基,施工期共产生建筑垃圾约1.156t。上述建筑垃圾中混凝土、砂石、废砖块等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收集后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堆放场所处置。③土石方:本工程共产生开挖土石方量为3391.8m3(含表土剥离181.8m3,基础开挖土石方3210m3),回填土石方量为3391.8m3(含绿化覆土181.8m3,基础回填土石方3210m3),不产生弃渣。产生的临时土方堆放于塔基基础施工临时场地,待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并进行绿化恢复。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堆置和填埋固废、挖沙取土;施工中的临时堆土点应远离水体,施工弃土应运出饮用水源保护区外妥善处置。采用苫布对开挖的土方及砂石料等施工材料进行覆盖,避免水蚀和风蚀的发生。施工结束后,各类建筑废料、多余材料及少量生活垃圾应带离饮用水源保护区陆域,避免随着雨水进入水体,收集后异地无害化处理。 5、生态环境 (1)植被植物 本工程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均会对当地植被造成一定的破坏。永久占地将会改变原有地貌,扰动破坏部分区域植被。输电线路沿线地形主要为山地,林木主要为人工林、灌木丛、松树林及灌草丛,经过密集林区较长。线路对植被的影响方式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塔基永久占地改变原土地利用性质,原有植被将遭到破坏;二是塔基周边由于施工活动将对地表植被产生干扰,如放线将导致植被践踏,灌木和乔木等物种枝条被折断、叶片脱落等。拟建工程占地损失的植被类型为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永久占地中人工植被占评价区的0.0136%,自然植被占评价区的0.0080%。临时占地中人工植被占评价区的0.0181%,自然植被占评价区的0.04547%。临时占用植被和永久占用植被从整个评价区的植被损失量来看,占用的植被面积较小,损失量较小。 项目占用的林地进行异地补偿,整个文山市和马关县的森林面积不会减少,区域生态环境不会明显降低。本工程线路路径选择时已尽量避让林木密集区,塔基尽量选择在林木较稀疏地带,在保证线路技术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提升导线架设高度和增大档距,减少位于林木区铁塔数量,减少对林木的削枝和砍伐。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基础上,仅对无法避让位于塔基处的树木进行砍伐。全线占用了一定的林地面积,但占地呈点状分散布置,不会造成大面积林地植被被破坏。线路全线按照高跨设计,最低铁塔呼称高度约30m,线路全部采用跨树设计,跨树高度按树木自然生长高度确定。综上,本项目线路施工点分散,各施工点占地面积小,施工期植被破坏面积很小。造成的植被面积损失很小,同时,线路塔基尽量选择在植被覆盖度较低的位置,避开林木生长较为密集的区域。本项目的建设对植被影响可以接受。现状调查过程中未发现保护植物、名木古树分布,施工所需的砍伐作业阶段,如果发现调查错漏的珍稀保护植物,应及时采取保护措施,移出占地区,异地栽培,以保证其种群的生存和繁衍。 (2)动物 施工期主要对野生动物栖息地造成影响。工程施工占地,人类活动增加,造成野生动物的适宜生境面积减少;如果在野生动物的繁殖季节,甚至会影响野生动物的生殖繁衍。此外,由于工程占地造成野生植被减少,野生动物的栖息地与觅食场所有所减少。施工期的这些影响将在整个施工阶段及运营初期一直存在,项目运营一段时间后,沿线野生动物的环境适应能力发挥作用,可以逐渐恢复其正常生活。 施工期禁止在水体附近搭建临时施工设施,严禁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弃土弃渣等排入水体。禁止施工人员捕杀沿线动物,尽量避开动物繁殖期施工。工程占地清除植被以及施工人员开展施工活动对动物栖息生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和干扰,但项目为线性工程,占地呈点状分散布置,影响较轻,随着施工结束,对沿线动物的影响将随之消失。禁止施工人员捕杀沿线动物,尽量避开动物繁殖期施工,其影响是有限的。 (3)水土流失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扰动原地貌、损坏土地面积为13960m2,损毁植被面积3616m2,经统计,大唐云南省文山州平坝风电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送出线路工程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13960m2,建设期水土流失预测总量为28.20t,新增水土流失量14.30t。新增水土流失中,塔基区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最大,占总流失量的33.65%。其可能产生的危害有以下几个方面:①工程自身的影响:间隔扩建、塔基等施工过程中,降雨及施工废水可能造成场地泥泞,影响施工,严重时冲刷边坡、浸泡基础、磨损构件,影响工程质量。②沿线道路:沿线各村镇的公路,山间便道等多条乡村公路,塔材、导线等运输利用沿线的村道、机耕路等;如果防护措施不到位,泥沙可能侵占道路、淤塞排水沟,影响道路正常功能,影响沿线群众生产生活及通行安全。③塔基下边坡的林地及景观的影响:位于坡面的塔基,其下边坡多为次生林地;基础挖填、铁塔组立等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可能顺坡而下,毁坏树木枝条,影响林木蓄积量和经济作物的产量,严重时造成倒三角形的黄泥带,影响景观。④周边环境影响:项目选址已尽可能避让了植被相对较好的区域,项目建设完成后,临时用地进行植被恢复,项目建设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目前区域水土流失现状,对水土流失影响起到积极作用。 (4)土地利用 输变电线路工程永久占地0.3016hm2。拟建输变电塔基永久占地中面积最大的土地利用类型是耕地,占了永久占地面积的50.56%。整个评价区由于输变电塔基永久占地而造成各种地类损失的面积占评价区总面积0.0108%,其中,损失程度最大的地类是耕地。 由于输变电塔基的永久占用,将使评价区被占用的土地利用性质和功能发生改变。被占用的土地,其利用性质将改变为建筑交通用地,其土地利用功能也将从原来的林地、旱地和草地改变为建筑交通用地,这种改变是永久性的,是不可逆的。但从整个评价区的总体情况来看,主要的构成地类没有大的改变,因此,输变电塔基占地不会对评价区的土地利用格局造成显著影响。 (5)生态红线 在文山市境内以无害化方式跨越生态红线0.57km;在马关县境内以无害化方式跨越生态保护红线1.5km,线路全线采取高塔跨越的方式,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立塔基,架空线路跨越。本工程涉及穿越生态红线类型为“珠江上游及滇东南喀斯特地带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位于文山市平坝镇及马关县八寨镇。跨越生态红线范围线路长度约2.07km。 不可避让性:本工程属于线性基础设施,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电力线路对生态红线进行了避让,无法避让的采用高塔跨越,不在生态红线内立塔,将项目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降低到最小。设计阶段组织开展了线路路径不可避让论证(路径唯一性论证)并取得了评审意见。 跨越生态保护红线评价区分布的植被主要为暖温性针叶林,分布的林地类型为云南松林和杉木林。暖温性针叶林受人为干扰较大,具有一定次生性,调查过程中未发现大型野生动物分布,该范围生活的动物多为小型动物。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征占地面积实施,严禁跨界施工,必须在进行用地报批后和取得林地征用审批手续的前提方可开工建设。本工程推荐路径方案跨越生态保护红线较短,但跨越生态保护红线内植被均为区域广泛分布种,涉及生态红线的全线采取高塔跨越的方式,输电线路经过生态保护红线区时,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措施,不会造成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生态分割,不会对生态保护红线内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产生影响,输电线路在施工期对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生态系统、野生动物及其生境以及生物多样性影响较小。输电线路运行期无“三废”污染物产生,不会对森林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的生态功能产生影响。本工程在路径最优方案下虽还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但项目跨越生态保护区域为无害化跨越,涉及生态保护区域植被植物类型不敏感且广泛分布,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对生态红线区域的影响可接受。 (6)基本农田 文山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大唐云南省文山州平坝风电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的查询表》和马关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马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马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大唐云南省文山州平坝风电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的说明》,本工程共27个塔基点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本工程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塔基马关县15个(J2、Z1、J3、J5、Z4、Z5、J7、Z7、Z8、Z9、Z10、Z12、J14、Z15、Z18)文山市12个(Z30、Z32、Z33、J21、Z44、Z45、Z47、Z48、Z49、Z50、J23、J24)。 不可避让性:根据《大唐云南省文山州平坝风电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送出线路工程选线唯一性论证报告》,本工程共有27基塔占用基本农田,本期线路经过区域基本农田分布较广,线路周边受地形及村落布置影响,另外受风机布置及其集电线路影响,在避开风机及村庄后新建线路无法完全避让基本农田,另外本期线路使用自力式角钢塔,只有塔基基础部分占用农田,基础直径约1米,占用面积较小,塔下及周围还可耕种。 本项目为国家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线性工程,为民生工程,本工程在选址选线设计阶段已最大程度的优化避让了基本农田,占用基本农田的塔基施工结束后,可以移交给当地村民复耕。工程在施工期将严格控制施工期临时占地面积,减少土石方量、减少水土流失、减轻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农作物生长期禁止牵张场选址占用基本农田,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复耕,同时建设单位应按基本农田保护和管理的相关要求向主管部门履行手续,落实基本农田补偿和保护工作,可最大限度减少工程建设对基本农田的影响。 (7)公益林 根据工程线路方案,项目线路总长26.131km,经调查,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等生态环境敏感区。项目在马关县境内J15、J17等2个塔基涉及占用省级公益林地58m2。 不可避让性:工程设计阶段已避让了国家级公益林,占用的公益林等级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要求。项目已充分考虑了尽可能减少占用林地,结合地形、后期线路运行情况,在马关县境内永久占用省级公益林地58m2,受地形条件及线路附近村庄的影响,线路无法完全避让公益林,本期施工时使用高塔跨越,减少砍伐,只在塔基位附近适当砍伐树木。 项目占用的公益林将使被占用的林地散失生态功能,且施工人员的踩踏及施工扬尘等会对周边林地造成一定的影响。公路占用公益林的面积较小,且项目完工后将对路基边坡进行植被防护,在采取相应的公益林管护措施后,项目占用公益林对公益林整体结构、生态功能及其生态系统的影响较小。项目建设应获得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开工建设。 (8)饮用水源保护区 本期线路穿越黑龙潭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线路长度约5.5km,涉及塔位17基(Z38~J25)。本工程输电线路避让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穿越区域为二级保护区。本工程属于输电线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期将采取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保护措施,禁止排放施工废水,不贮存、堆放或倾倒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可最大限度减小工程施工对水环境的影响。本工程运行期无“三废”污染物产生,未设置排污口情形,未建设码头;未设置油库、未从事种植、放养畜禽和网箱养殖活动;运营期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不可避让性:本项目输变线路终点平坝东变电站站址位于黑龙潭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黑龙潭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较广,本期线路穿越黑龙潭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经过对线路路径方案,结合地理位置及沿线地形、地貌、交叉跨越等因素,线路无法完全避让穿越黑龙潭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部分绕开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区域均涉及到政府的重要规划区或风机设施等无法协调的敏感因素,或者增加线路长度、增加跨越村庄、协调难度大,同时涉及村庄和民房更多,协调困难,社会维稳压力大。 在线路施工阶段产生的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可能会污染输电线路所穿越的水源保护区;未及时清理建筑垃圾或生活垃圾,也可能对水源保护区造成水体污染;施工过程中对临时堆土或开挖面未及时采取防护措施,雨水冲刷后也会对水源保护区产生影响。施工期禁止排放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塔基施工中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避免雨水冲刷产生的废水排入水体;施工结束后,应立即采取植被恢复工作,防止水土流失,影响水源。 (二)运营期 1、废气和废水 拟建输电线路在运营后无废气和废水产生,不会对沿线大气环境和水环境产生影响。 2、声环境 输电线路噪声主要是由导线的电晕发放电、间隙放电(火花放电)过程所产生的声音。110kV输电线路噪声类比同类型工程,输变电线路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极低,噪声来源基本为周边的环境噪声。 采用《110kV柳树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噪声现状监测》中的110kV权峰线5#~6#塔间单回线路噪声断面监测值进行类比验证。本项目线路新建三角排列塔段和类比线路(110kV权峰线)电压等级均为110kV,建设规模均为单回,架线形式均为三角排列,附近均无明显噪声源;虽然本线路评价采用的高度(按设计规程规定的对地最低允许高度要求)与类比线路架线高度有差异,但由高度差异导致的噪声值变化较小。本项目新建单回三角排列塔段线路选择110kV权峰线工程进行类比分析是可行的。类比线路单回三角排列段投运后产生的昼间噪声值为42~53dB(A),夜间噪声值为38~42dB(A),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评价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运营期间线路按设计规程要求进行架线,通过类比可知项目运行期线路的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类比线路投运后产生的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评价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通过类比可预知项目运行期线路的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输电线路对沿线的声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 本项目输电线路运行期间,将定期进行设备维修和更换,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旧设备、材料等,这些废弃物主要是废弃的导线、螺丝钉等铁质材料,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对环境影响不大。 4、电磁环境 110kV输电线路通过非居民区及其附近导线最低允许高度为6m,在最不利塔型(1B1Y1-J5)线下距地面1.5m高处最大工频磁感应强度为6.245μ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评价标准100μT的限值要求;110kV输电线路最不利塔型(1B1Y1-J5)线下,距地1.5m高处,非居民区及其附近导线最低允许高度为6m时,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0.580kV/m,满足非居民区评价标准限值10kV/m的要求。 项目输电线路交叉跨越点处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其频率50Hz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的限值要求;项目输电线路交叉跨越点、起点、终点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工频磁场公众暴露控制限值100μT。 5、生态环境 (1)植被 本项目线路运行期不进行林木砍伐,仅按相关规定对导线下方与树木垂直距离小于4.5m的零星林木进行削枝,以保证线路安全运行,不会对植物种类和数量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运行期对植被的影响主要是线路维护人员踩踏植被和线路电磁环境影响。线路维护人员可能在运行维护过程中对植被造成一定踩踏和引入外来植物。通常线路维护检查1个月左右进行1次,运行及维护人员的数量和负重有限,频次低,对植被的破坏强度小,不会带来明显的持续不利影响。通过禁止维护人员引入外来物种,可避免人为引入外来物种对本土植物造成威胁。从区域类似环境状况的已运行的梁河县110kV电网网架优化工程来看,输电线路电磁影响对周围植物生长无明显影响。 (2)动物 本项目线路定期维护和检查的人员会对线路及周边区域的动物造成惊扰,但这种干扰强度很低,时间很短,对动物活动影响极为有限。从区域类似环境条件下已运行的梁河县110kV电网网架优化工程来看,线路运行时未出现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噪声对走廊附近的野生动物的生活习性、行为表现及生育率等产生明显影响的情况。本项目线路杆塔分散分布,塔基占地不会明显减少陆栖动物的生境面积,线路杆塔档距大,不会阻断陆栖动物活动通道,对陆栖动物种群交流影响小。评价区域不涉及候鸟迁徙通道,评价区域内的野生鸟类活动范围大、行动敏捷,且飞行高度(大多数鸟类的飞行高度在152m以下)一般高于线路架设高度(30-51m),在飞行时碰撞杆塔的几率不大;从区域内已投运的线路运行情况来看,线路建成后并未对鸟类的飞行和生活习性造成影响。 (三)选址选线环境合理性 根据路径选择原则及现场踏勘调查结果,线路沿线的敏感点主要为生态红线、基本农田、公益林等,因此本工程线路路径选择应结合已经收集到的敏感点数据,合理避让。根据以上原则,设计时对比选路径局部进行了优化。 比选方案路径:线路从220kV八寨风电场升压站出线后沿北方向走线,经过麻竹塘、养鸭塘、老阱、小岩、老寨、新寨、新发寨、亁田寨、卡舍、西卡柯、杨梅箐、恩生、平坝寨等村寨。线路路径长度约26.7km,全线单回路架设,曲折系数1.04。 推荐线路路径:从八寨升压站西南侧构架出线,出线后左转经过老箐,向西北方向走线到小石岩附近右转向东北方向走线,到老寨西侧山脊向北走线后到干田寨西北方向山脊,左转向西北方向走线到卡底西边山脊上,后向东北方向走线经过恩生、平坝寨后到下营盘西边山脊继续向北走向后到平坝东升压站东侧构架进线。线路全长26.131km,单回架设,曲折系数1.14。 综上所述,本工程综合考虑设计、施工、运行及环保等各方面障碍因素,推荐初步设计方案为推荐方案。 本项目为国家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线性工程,为民生工程,推荐方案电力线路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对生态红线进行了避让,但在最优方案下仍不可避免的穿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云南电网规划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142号)中指出:输电线路塔基建设用地,原则上按属地管理以县(市、区)为单位打捆上报农用地转用审批,不再办理集体土地征收审批手续,塔基用地只做土地登记备案,不颁发土地使用证,不得上市。项目输电线路工程占地面积很小,仅进行有限的人为活动,已取得主管部门原则同意的意见。 二、评估结论 (一)《报告表》编制质量 《报告表》编制达到相关规范要求,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可信。《报告表》基本满足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可作为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 (二)环境影响评估结论 项目已取得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批复(文发改基础〔2022〕643号),项目代码:2209-532600-04-01-270701。本项目塔基不占用生态红线,项目跨越生态红线2.07km,涉及生态红线的采用无害化跨越。文山市境内涉及经过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跨越生态保护红线2.07km,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生态红线,已无法避让,项目按照《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42号)的精神要求,编制了项目占用生态红线唯一性论证报告。本工程不占用国家级公益林,占用省级公益林,建输变电线路塔基在马关县境内36个塔基均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但J15、J17涉及省级公益林,占地面积为58m2,文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出具的《关于大唐云南省文山州平坝风电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送出线路工程是否涉及公益林及自然保护区的情况说明》,在文山市境内32个塔基均不涉及自然保护区和公益林。项目输电线路跨越生态红线,但塔基不占用生态红线,基本符合《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项目不涉及占用国家和省级公益林地,基本符合《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的要求;项目属于输变电线性工程,占用基本农田基本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云南电网规划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142号)文件精神。 项目符合《云南省主体功能区划》、《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2-2030年)》、《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等相关产业政策。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平坝风电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线路路径走向的复函(马政办函〔2022〕21号)、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唐云南省文山州平坝风电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送出线路工程路径走向的函同意项目路径选址。项目建设和运营将对当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在认真落实《报告表》及评估意见、加强项目环境措施后,不利影响将得到有效降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大唐云南省文山州平坝风电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送出线路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