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招标采购工作效率,方便投标人参与招标采购、降低投标成本、节约投标费用,特开展2022-2023年度投标保证金退还及2023-2024年度投标保证金办理工作,具体办理及使用说明如下:
一、2022-2023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说明
1.以年度保证保险办理年度保证金的,投标保证保险保单载明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不另行退还。
2.以银行转账方式办理年度保证金的,按以下流程退还:年度投标保证金期满后本金及利息将自动返还至原缴款账号,年度投标保证金计息起止时间为《专用证明》签发日至2023年6月30日,计息利率适用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计息利率相应调整。
3.退还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彭工,0731-85337485
二、2023-2024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使用说明
凡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办理年度投标保证保险或一次性提交固定金额,作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参与湖南湘能创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项目(招标文件另有规定项目除外)的投标保证金。
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保险保单并核实无误后,开具专用证明,投标人在上述期限内参与各批次投标时提交该证明(复印件)作为有效的投标保证金凭据,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对于未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每次投标时仍需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三、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有效期
1、年度投标保证金收取标准
| 序号 |
类别 |
收取标准 (万元人民币) |
| 1 |
所有物资类、工程及服务类 |
30万元 |
| 2 |
设计类、监理类、其他服务类、 其他物资(除协议库存物资采购以外) |
10万元 |
| 备注: 1.办理额度为30万元年度保证金的投标人,参与湖南湘能创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招标文件另有规定项目除外)所有物资类、工程及服务类项目时,无需另行提交投标保证金; 2. 办理额度为10万元年度保证金的投标人,参与湖南湘能创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招标文件另有规定项目除外)其他物资(除协议库存以外)、设计类、监理类和其他服务类项目,无需另行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协议库存物资采购、施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另行提交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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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度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本次年度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专用证明》签发日至2024年6月30日。投标人在该有效期内最后一次参加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在有效期内),其投标有效期如超过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则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自动延用至该次招标有效期结束日止。
四、2023-2024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办理
(一)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办理方式
方式一:年度投标保证保险
1.《年度投标保证保险》必须由具备相应保险资质、信誉良好、且支持保单查询的保险公司开具;
2.《年度投标保证保险》保险金额详见本通知“二、年度投标保证保险金额标准”。保险期限的截止日期统一为2024年6月30日。
3.《年度投标保证保险》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注明保单保费是否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支付。
(2)根据招投标法及相关规定,下列情形也属于本保单承保范围:
投保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其投标文件、或主动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
投保人接到中标通知后,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
投保人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
投保人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保人有弄虚作假或其他投标违法行为的;
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当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
投保人未按招标文件约定及规定时限向被保险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3)对于《年度投标保证保险》有效期不足覆盖投标有效期的项目,只要该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在保险期限内,且仅对该项目投标,本保单保险责任继续有效且延续直至投标有效期期满为止。
(4)保险起保日前,投保人可自行办理批改或退保;保险起保日后,投保人须提交经被保险人书面盖章同意的证明材料后,保险公司方能办理批改或退保,如保险公司未按本条规定办理批改或退保的,保险公司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赔偿责任。
(5)发生保险事故时,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索赔材料,保险公司应在一个月内、无条件的向被保险人支付扣减或没收金额;扣减或没收金额为招标人约定金额,且不超过年度投标保证保险金额标准。当年发生的索赔案件,保险人须在本自然年度内赔付至被保险人并结案。
4.被保险人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湖南湘能创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30000738981677D
法定代表人:侯继辉
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E-4栋101、102房
5.办理方式:投标人自行选择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合同,目前已获悉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保险公司可承办该业务,为方便投标人,经协商,英大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可以协助投标人办理我公司投标保证保险相关事宜或登录长安e家(www.caej.com.cn)在线办理投标保证金保险。
英大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专项服务人员:
常 琛,联系电话:0731-85337358、15111423580
李雯艳,联系电话:0731-85337362、13874954251
陈 广,联系电话:0731-88311785、13973058198
6.缴清办理之日前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7.为缩短办理流程,英大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可统一为投标人换取《专用证明》。投标人在购买年度投标保证保险后,可直接联系专项服务人员领取《专用证明》。
联系人:常琛,联系电话:15111423580(微信同号)
8.我公司将对投标人提交的《年度投标保证保险》相关资料的规范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我公司将通知投标人领取《专用证明》。在有效期内的《专用证明》为年度投标保证金凭据,投标人参加我公司各批次投标(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时应将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方式二:以银行转账方式汇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1.缴清办理之日前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2.根据以上标准确定应缴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以银行转账方式从基本账户汇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湖南湘能创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设银行五凌路支行
账 号:4300 1791 16105250 1554
注: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并在汇款备注栏注明“年度投标保证金”。
3.为保护投标人的利益,汇款到账后,投标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一)、办理人身份证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银行回单复印件、年度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原件(附件二),到我公司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专用证明。
(三)办理时间:2023年6月16日-7月20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四)办理地点: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服务大厅(长沙市天心区正塘坡路与五凌路交界处电力科技园三期综合楼)。
(五)办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彭工,0731-85337582/0731-85337485
五、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扣减和补足
以银行转账方式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某一个或多个标包中发生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按所涉及标包的招标文件规定扣减年度投标保证金。扣减金额超过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时,代理机构将保留代为追缴不足部分的权力。
年度投标保证金被扣减后即时失效。投标人应在参加下一次投标前补足其年度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保证金无效引起的不利影响,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主动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
5.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6.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的情形。
七、其他
已办理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年度保证保险并开具专用证明的,年度投标保证金继续有效,无需重复办理。
湖南湘能创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5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办理《年度投标保证专用证明》,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二
年 度 投 标 保 证 金
承 诺 函
致:湖南湘能创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承诺人:
本投标人自愿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现作承诺如下:
1.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参加湖南湘能创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高新分公司代理的招标采购;
2.我公司按照贵公司要求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 (30万或10万),自愿办理贵公司的年度保证金;
3.中标后按规定签约、履约;
4.按时交纳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
5.如果发生违约扣保证金情况,及时增补投标保证金。
承诺人(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
日 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