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调兵山市东武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所在地:辽宁省铁岭市调兵山市大明镇大明村
债权总额:1,613.66万元(利息截止日期:2023年5月20日)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拥有调兵山市东武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613.66万元,其中贷款本金657.98万元、利息955.68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质押。
企业概况
调兵山市东武煤炭销售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9年04月0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281686617346H,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李树桐。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营业期限自:2009年04月01日营业期限至:2029年04月01日。住所:辽宁省铁岭市调兵山市大明镇大明村。经营范围:煤炭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刘长江,男,汉族,1965年6月7日出生,住调兵山市大明镇大明村。
保证人:李雅娟,女,汉族,1983年9月17日。住调兵山市大明镇大明村。
保证人:赵士坤,女,汉族,住调兵山市大明镇27委。
保证人:刘长海,男,汉族,住调兵山市大明镇27委。
抵质押物情况
该项目质押物为34000万吨煤炭,已办理质押登记。
诉讼情况
我公司已对债务人及担保人提起诉讼,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我公司全部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我公司对质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判决生效后,我公司已申请强制执行。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债权的主、从权利已经法院确认并进入执行阶段,不存在诉讼时效障碍。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3年 月 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个工作日有效。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债务重组或其他处置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4-31880263
传真:024-31880303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24-31880275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23年 6 月 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