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宝通再生资源回收厂 塑料粉碎加工项目
发布时间:2023-06-05
梅河口市宝通再生资源回收厂塑料粉碎加工项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中关于自主验收的相关规定及其他环保相关要求,现将《梅河口市宝通再生资源回收厂塑料粉碎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梅河口市宝通再生资源回收厂塑料粉碎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梅河口市宝通再生资源回收厂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3年6月5日-7月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苗俊精
联系电话:13674456367
建设单位: 梅河口市宝通再生资源回收厂
建设地点:吉林省/梅河口市曙光镇曙光村四组
建设单位:梅河口市宝通再生资源回收厂
建设地点: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
备注:
- 附件1:梅河口市宝通再生资源回收厂塑料粉碎加工项目验收.pdf
- 附件2:专家意见.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