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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伊春超盈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伊春超盈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地点: 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循环经济园区伊春中科环保电力公司厂区院内
建设单位: 伊春超盈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循环经济园区伊春中科环保电力公司厂区院内,用地性质为环卫用地,厂区东侧为伊春市乐发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侧为空地,南侧和西侧为企业厂房,距离东北侧的伊春中科环保电力公司大楼为62m,本项目利用现有建筑改建为1座库房,占地面积1500m2,建筑面积500m2,内部设置办公区,危废暂存间和贮存区,库房内分别设置废机油贮存区、废电池贮存区、废弃包装物贮存区和一次性输液瓶(袋)贮存区, 每个贮存区域之间按照要求设置挡墙间隔。本项目经营单位应按照最新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相应类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收集的一般固废与危险废物单独分别贮存,废机油由黑龙江红森林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回收处置、废电池由通辽泰鼎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回收处置,一次性输液瓶(袋)运输至具有相应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废弃包装物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本项目贮存的危险废物不涉及运输过程,收集运输和转运运输均由具有相应资质运输单位实施。
公 示时间: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2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145677530
邮箱:52229779@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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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超盈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2023-5-30 19:39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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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意见.pdf
2023-5-30 19:40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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