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南洋国际机场消防人员意外伤害险采购项目现进行公开询价。邀请有意向且满足资格要求的公司参加询价。为了做好项目询价工作,对该项目询价要求明确如下:
一、项目投标人条件
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拥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保险业务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市级(不含县级市)分支机构,须在盐城市具有经营保险业务的资格及理赔能力。
2、报价人须有能力提供保险服务并具有经营保险活动及从事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业务单位资格。
3、报价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盐城市具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4、报价人近三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劣迹,未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职业犯罪记录。
5、报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
1、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提供法人委托授权证明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3、报价单。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三、投标要求
1、投标人应遵守物资回收的相关法律法规。
2、货款需以单位名义汇入盐城南洋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汇款。
3、同一保险公司不同分支机构报名的,以优先报名的分支机构作为报价人。
4、保险清单
人员数:58人。
四、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为最低价中标法。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 6月2日上午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盐城南洋机场办公楼一楼101室纪检监察室,收件人:胥峰;收件人电话:18921899222。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盐城南洋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5月30日
一、项目投标人条件
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拥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保险业务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市级(不含县级市)分支机构,须在盐城市具有经营保险业务的资格及理赔能力。
2、报价人须有能力提供保险服务并具有经营保险活动及从事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业务单位资格。
3、报价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盐城市具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4、报价人近三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劣迹,未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职业犯罪记录。
5、报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
1、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提供法人委托授权证明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3、报价单。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三、投标要求
1、投标人应遵守物资回收的相关法律法规。
2、货款需以单位名义汇入盐城南洋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汇款。
3、同一保险公司不同分支机构报名的,以优先报名的分支机构作为报价人。
4、保险清单
| 保障内容 | 保额 | 备注 |
| 意外身故 | 20万元 | 100%赔付 |
| 意外残疾 | 20万元 | 残疾按比例赔付 |
| 意外医疗 | 2万 | 100免赔90%报销 |
| 意外住院津贴 | 100元/天 | 最多180天 |
四、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为最低价中标法。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 6月2日上午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盐城南洋机场办公楼一楼101室纪检监察室,收件人:胥峰;收件人电话:18921899222。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盐城南洋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