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 2023年5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 索 引 号: 014133365/2023-00154 | ||||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公告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 |||
| 产生日期: 2023-05-29 | 发布日期: 2023-05-29 | 废止日期:有效 | ||
| 内容概述: 审批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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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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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 1:项目名称:精密机械部件及研磨工具制造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新辰村南史101号 3:建设单位:江苏冠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本项目项目拟投资10000万元,新建生产厂房等建筑物,购置SMT 贴片机、回流焊、组装流水线、自动包装线、一次性成型机、自动叶片成型机、产品固化炉、复合成型机、自动冲床、实验室检测设备等设备81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研磨工具5000万套、机械零部件20万套的生产规模。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仅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由市政污水管网接入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武南河。 5.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打胶、烘干、复合、涂胶、回流焊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焊锡烟尘。废气经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未捕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及表3中相关限值要求。 5.3项目所在地东、南、西、北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 5.4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全部得到分类处理或处置,不外排,对环境无直接影响。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和废电路板,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
1:项目名称:常州市方林电机配件厂迁建项目 3:建设单位:常州市方林电机配件厂 5.2生活污水接管至市政污水管网进武南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武南河。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3)
1:项目名称:年产180万根新能源汽车机械零部件、3万吨锻件、2万台减速机项目 3:建设单位:常州市迈卡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2喷漆废气经过滤纸+过滤棉处理后与喷漆晾干废气一并进入一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通过15m高1#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m高2#排气筒排放。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4)
1:项目名称:年产30万只医用直流电机项目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2本项目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FQ-5排气筒排放。注塑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及表9中排放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标准。 5.3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5.4本项目固废均按要求规范化设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经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5)
1:项目名称:年产15万件铝幕墙板、5万平方米金属蜂窝板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大路村西朱102号 3:建设单位:江苏恒兴明业幕墙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因市场需求,本项目投资500万元,租用常州市沪通管业有限公司2516平方米空置厂房,购置卷板机、折弯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5万件铝幕墙板、5万平方米金属蜂窝板的生产能力。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复合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15m高排气筒FQ-1排放。 5.2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接入污水管网至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5.3噪声执行2类标准。 5.4边角料、收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收集和清运,进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统一处置。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6)
1、项目名称:年产200万件灯具配件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阳光路186号 3、建设单位:江苏旋锻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洛阳镇阳光路186号,租赁常州杨岐照明灯具有限公司厂房1500平方米,购置抛丸机、烘烤线 、精密冲床、激光切割机、环保设备等设备47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00万件灯具配件的生产能力。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租赁厂区内已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接入污水管网,经武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尾水排放武南河,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5.2本项目抛丸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经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抛光打磨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抛丸工段的颗粒物一起由15m高排气筒(FQ-1)有组织排放;固化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装置(TA002)吸附后由15m高排气筒(FQ-2)有组织排放;喷塑工段产生颗粒物经滤芯+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标准。 5.3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边角料、废包装、不合格品、废滤芯、废抛光盘、废磨盘、废钢丸、收集粉尘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均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7)
1:项目名称:年产汽车电机骨架30万套、电动车电机骨架150万套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政平村委政前路9号 3:建设单位:常州双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年产汽车电机骨架30万套、电动车电机骨架150万套项目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噪声执行2类。 5.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成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收集后均由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未捕集的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进行无组织排放。 5.3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袋作为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油、废包装桶作为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专业处置。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8)
1:项目名称:年产2648万只注塑连接件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阳湖西路66号武进综合保税区A14号; 3:建设单位:瑞声开泰精密科技(常州)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企业由于发展需要,现投资7500万元,利用常州市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阳湖西路66号武进综合保税区A14号自有闲置厂房约2400平方米,购置注塑机、模温机、组装工作站等设备及设施共326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648万只注塑连接件的生产规模。项目于2022年11月23日取得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武新区委备[2022]214号;项目代码:2211-320451-04-01-142696)。预计2023年6月建成投产。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尾水达标排放武南河。 5.2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3有机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及表9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表2标准;厂区内厂房外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 5.4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塑料边角料、废包装袋、废包装桶、不合格品、废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塑料边角料委外破碎后回收利用,废包装袋、不合格品作为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包装桶、废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液压油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专业处置。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9)
1:项目名称:年产捕鼠板800万张、捕虫板300万张、塑料软门帘60万平方米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新辰村委武进东大道593号 3:建设单位:常州绿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100万元,租用常州市家讯塑胶厂2000平方米空置厂房,购置门帘焊接机、涂胶机等设备12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捕鼠板800万张、捕虫板300万张、塑料软门帘60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废水仅为生活污水接管排入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武南河。 5.2本项目熔化废气、涂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同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一根15米高FQ-1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熔化废气、涂胶废气及包边废气经车间通排风系统排出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及表3标准限值。 5.3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5.4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为:废包装袋、废包装箱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对环境无直接影响。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0)
1:项目名称:年产25万套生物陶瓷人工关节项目 本次项目总投资3亿元,项目地址位于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国家高新区海湖路北侧、常武南路西侧,用地约25亩,新建生产用房及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28330平方米,购置珩磨中心、车削中心、热等静压设备等设备100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生物陶瓷人工关节25万套的生产能力。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喷雾造粒、热等静压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管道收集后经过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25m高的1#排气筒排放,风量4000m3/h。 ②无组织废气:混料产生的颗粒物,通过移动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车加工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磨削、研磨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设备自带油雾净化器处理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 5.3在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的情况下,东、南、西、北厂界噪声预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1)
1:项目名称:年产3000吨低碳环保机械传动零部件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高新区龙域路5号 3:建设单位:常州市玮文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项目租用常州广润纺织有限公司厂房1099.49平方米,对厂房进行装修,购置离子化氮化炉、数控感应淬火机床、回火炉等设备及设施共18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低碳环保机械传动零部件3000吨的生产规模。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武南河。 5.2淬火、回火产生的有机废气、氮化产生的未分解的氨,经集气罩收集至“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排放的NMHC(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关限值;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限值。 5.3项目东、南、西、北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5.4一般固废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包括金属油泥、清洗废液、喷淋废液、废抹布、废活性炭、废包装容器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2)
1:项目名称:年产800吨超高频导体芯线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高新区西湖路8号 3:建设单位:诺克威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诺克威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22日,位于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湖路8号,租用津通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常州市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湖路8号津通国际工业园的2C栋厂房和9AC栋厂房从事超高频导体芯线的生产。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800吨超高频导体芯线的生产规模。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厂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就近排入附近地表水体;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员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接管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5.2本项目涂锡工段产生废气为锡及其化合物,2C栋产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经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9AC栋产生废气进入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经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浓度及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表3相关标准。本项目以2C栋生产车间和9AC栋生产车间分别为边界外扩50米形成的包络区域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5.3本项目生产设备均设置于室内,采取隔声减振措施,生产车间密闭,使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四周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5.4根据固废性质分类处理:废油属于危险废物,废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堆场,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金属丝、锡渣和布袋除尘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堆场,外售利用;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收集、暂存,含油废抹布属于危险废物,收集过程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率达到100%,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1、公示期为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2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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