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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关于对《山东爱索膜科技有限公司水处理设备及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30 14:22 浏览次数:71
  • 类别: 其它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06-02 14:22
  • 地区:山东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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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关于对《山东爱索膜科技有限公司水处理设备及配件生产项目环 详情介绍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关于对《山东爱索膜科技有限公司水处理设备及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12-23 09: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爱索膜科技有限公司水处理设备及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3日-2020年12月24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31-76126717

通讯地址:莱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业务窗口(莱芜区龙潭东大街001号)

邮 编:271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

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山山东爱索膜科技有限公司水处理设备及配件生产项目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冶庄路智能装备制造园区内

山东爱索膜科技有限公司

山山东金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冶庄路智能装备制造园区内,该项目占地面积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890平方米。购置纺丝机、离心机、水洗机、电焊机、数控钻铣床等设备,以PVDF、PES、PAN、环氧树脂、膜壳、方管、水泵等为原料,年产超滤膜组件79000支、MBR膜组件120000帘、水处理设备3000套。

(一)做好废气的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不得建设燃煤(油、气)锅炉;生产过程采用电加热;职工饮水采用电加热器;不设食堂和宿舍。加强各工序和生产运行管理,各类废气须按照环评文件提出的要求进行处理处置。纺丝、组装工序VOCS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 Ⅱ时段非重点行业标准要求;切割、打磨、焊接工序烟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VOCs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周界外浓度限值要求。

(二)做好废水的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A/O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须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要求,最终经莱芜市供水管理服务中心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做好噪声的管理与治理。严格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时封闭车间、合理布局、并采用基础减震、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各项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下脚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膜收集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废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 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不外排。

(五)加强环境风险的应急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污染治理设施出现故障或出现异常排污时,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并及时报告环保部门。

(六)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变更,按照新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要求执行。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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