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金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肇庆高新区知青路第二行政区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邮 编:526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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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金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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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广东金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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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肇庆市高新区凤岗工业园大旺大道东面,普洛斯公司南面地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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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 |
深圳市博朗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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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年生产长丝土工布1000吨和防水卷材(HDPE土工膜)300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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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使用现有的厂房进行生产,不存在施工期,只需进行设备安装即可投入生产。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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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项目可不开展公众意见调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我局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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