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20万吨废钢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景德镇奕君德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西省景德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梧桐大道南侧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5月30日—2023年6月27日
联系人:虞君
联系电话:1827986676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验收报告-- 景德镇奕君德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pdf2.6 M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