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6020042631151/2023-02549 | 信息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 |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芝罘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5-26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5月26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6日-2023年6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6631780(芝罘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通讯地址:烟台市芝罘区菜市街46号 邮编:264001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芝罘区良辰宠物医院项目 |
建设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二马路186号付1号 |
建设单位 |
芝罘区良辰宠物医院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
山东元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烟台市芝罘区二马路186-付1号,项目建筑面积130m2,开设门诊,白班8小时工作制,正常营业期间日均接待宠物诊疗量约5例,其中犬3只,猫2只;另外住院宠物1只,美容宠物2只。本项目动物手术种类主要有宠物清创缝合手术、常规骨科手术、绝育手术、胸腹腔手术等。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医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消毒处理后,与宠物美容废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套子湾污水处理厂处理,须满足《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 37/596-2020)相关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等级标准要求。 2、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动物医疗和动物寄养过程产生的异味,通过及时清理粪污、消毒除臭、加强环境通排风等措施进行控制,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二级”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3、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生活垃圾、动物毛发、指甲等由环卫部门收集后予以无害化处置;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废弃组织、器官、病死动物等定期交由烟台市芋诺宠物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医疗废物执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 39707-2020)和《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 37/596-2020)相关要求,医疗废物转移实施转移联单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