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时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和《惠州市财政局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惠财资〔2018〕7号)精神,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将公开处理一批报废医疗设备和日用办公品,详见附件目录,欢迎有资质的公司参与竞价。 因报废设备有拆解维修或搬迁部分,目录中的设备不一定是完整设备,我单位不作任何质量承诺。参加竞价的单位,均视作对本次采购的有效性、合法性已无异议,完全了解可能存在的权利瑕疵,愿意承担该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或损失。 一、参加竞价公司的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字: 1、具有废旧物资回收或废旧医疗器械处置等相关资质(以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若所提供营业执照未记载经营范围,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备案的投标人相关信息打印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人证明或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仅限1人); 3、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报名竞投时,需提供原件现场核实。 4、上述所有文件扫描后,将电子版打包压缩(文件夹命名规则:医疗设备和日用办公品报废处理-公司名称)发至邮箱499291655@qq.com。 5、院方将审核文件,资质通过的公司将收到邀请函。 6、收到医院邀请函的公司,将上述所有文件和盖章签字的报价函,加盖公司公章及骑缝章,文件密封且封口处盖有公章,于谈判当日提前携带至: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南路20号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可以在开标时间提前1小时入场,到开标时间后将禁止入场,不再收取文件) 7、到约定的开标时间,在医院监督小组的监督下开封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第一次唱标,唱标完成后授权代表拿回报价函进行第二次报价,当场第二次报价最高的为成交供应商。 (参与竞价人员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组织,保持良好秩序,对于扰乱现场秩序人员,将取消竞价人员及其所属企业的参与资格。 ) 8、本次竞价采用价格评审法。最高报价者成交,第二名和第三名为成交候选单位。 9、成交供应商须在竞价结束后30日内签订合同,并于签订服务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成交金额将款项转入我院指定账户后,方可进场处置。 10.成交供应商逾期没按约定缴交回收费或无正当理由拒不签定服务合同的,我院有权根据报价情况作出递补成交。 11.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生效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凭转账凭证或财务收据(合同金额)到后勤保障部开放行条。 12.成交供应商上门回收,院方配合,双方当面验收,成交供应商将所有标的物品拆卸、运走并清理全场其他垃圾,保证现场干净卫生,成交供应商承担上述回收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 13.成交供应商需要服从院方的规章制度,服从院方人员的指引。 1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所有,本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二、双方权利义务 1.经乙方上门回收,甲方、乙方当面验收交接后,甲方不负责该批资产后续一切事务。 2.乙方负责清理该批回收资产上关于甲方信息的标签。 3.乙方回收甲方的报废物品一批(详见附件清单)属报废处理品,乙方按照国家环保、卫生等部门的要求报废处置相关物资,不得进行翻新或变相投入回收利用,若违反此条及国家相关规定的,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投标说明 1、底价:40345.00元(低于底价,按废标处理) 2、公示日期:2023年5月29日-2023年6月2日下午5:30 3、开标地点: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4、开标时间:2023年6月7日上午10:00
四、联系电话:188 1967 9764 周先生 附件1.报废处置项目清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