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现有一批废旧钠灯灯头需要作报废处理(具体详见附件)。诚邀有意者竞投,为确保竞价过程公平、公证、公开,请参与竞标者注意下列事项:
一、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易底价(元) |
备注 |
1 |
东莞市企石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报废一批固定资产项目 |
项 |
1 |
12000 |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具有废旧物资(含废旧电气设备等)相关回收资质处理资格证书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网络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9日至6月3日,共5个工作日。各投标人把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和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扫描件发送到以下邮箱:qscwb2006@163.com,收到回复后视为报名成功(联系电话为:86719007)。
四、投标、开标
(一)会议地点:企石镇城管大楼二楼会议室。
(二)签到时间:2023年6月14日早上9:30。
已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必须携带: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公章。
(三)查检资产时间:2023年6月14日早上10:00由我中心带各投标人查验资产。
(四)投标时间:各投标单位于2023年6月14日早上10:30,在我分局二楼会议室进行报价投标。
(五)评标事项:资产处理小组对投标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合理高价者中标。如出现报价相同且为最高者,则对报价相同单位进行第二轮报价。如有弃标情况,按残值高到低递补。
(六)签名确认:各投标单位对评标结果签名确认无异议。
五、处置资产拆装及搬运要求
中标单位必须按处置要求将所中标处置资产在规定时间内搬运完毕并清理现场。处置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租车费、保管费和处置费等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附:残旧钠灯灯头现状图.pdf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企石分局
2023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