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高唐县国环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增加烟气回流脱硝系统将SCR脱硝系统作应急备用 | ||
| 建设地点 | 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人和街道辛家楼村东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05122.276 |
| 建设单位 | 高唐县国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肖杰玉 |
| 联系人 | 王赛 | 联系电话 | 151****0216 |
| 项目投资(万元) | 105 | 环保投资(万元) | 10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0-05-0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我公司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总体设计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总投资30530.9万元。年可处理垃圾21.9万元,年发电量约为6321万kWh;焚烧炉烟气采用:“SNCR炉内脱硝 (半干法 干法)废气吸收塔 活性炭吸附 布袋除尘器 SCR脱硝”;工艺系统,净化后的烟气通过1根高80m,内径2.1m的烟囱高空排放,污染物排放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18485-2014)、《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一般控制区第四时段标准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的要求。 因低温SCR脱硝系统在垃圾发电行业中存在固有的技术不成熟、催化剂容易失效、易产生新的重金属等缺点,我公司经过技术团队公关论证,于2020年5月份投资105万元新建烟气回流脱硝系统,用于替代SCR脱硝系统,将SCR脱硝系统作为紧急备用,投入运行后经第三方检测、市生态环境部抽测和运行实践,焚烧烟气的氮氧化物排放指标和排放总量均满足环保批复要求,现焚烧炉烟气采用:“SNCR炉内脱硝 (半干法 干法)废气吸收塔 活性炭吸附 布袋除尘器 烟气回流脱销 SCR(应急备用)”;工艺系统,净化后的烟气通过烟囱高空排放。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生活垃圾焚烧的烟气采取SNCR炉内脱硝 (半干法 干法)废气吸收塔 活性炭吸附 布袋除尘器 烟气回流脱销 SCR(应急备用措施后通过烟囱排放至大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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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高唐县国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肖杰玉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高唐县国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肖杰玉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37152600000049。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