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客运中心加油站资产处置
| 项目编号: | HB2023DF104620 | 资产类别(实物):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孝感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方代码: | 91420900730861099A |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孝感市 | 挂牌价格(万元): | 1250 |
| 挂牌期间(天): | 20 | 挂牌日期: | 2023-05-26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事项说明: | 批准机构:;批准文号: ;批准文件类型:文件;评估核准(备案)单位:孝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日期:;评估基准日:2023-04-30 ;转让说明事项:1、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1250万元到光谷联交所孝感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账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对照我国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行审查其受让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确认其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能办理相关资产过户手续,并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3、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转让方委托的大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资产转让项目出具的鄂大成评报字[2023]第019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性质、用途不持任何异议。 4、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支付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孝感公司指定账户。 6、受让方需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其支付的全部成交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7、本次转让是以标的资产现状转让,如转让标的涉及的不动产权证等载明的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房产、土地等相关管理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性质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8、转让标的的交付具体以《资产交易合同》为准。转让标的交割前所涉及标的拖欠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均由转让方承担,相关费用从交接次月起由受让方承担。水、电可以重新开户的,相关手续及费用由受让方自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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