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公众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根据辖区人口现状、城市特点、停放设施资源等客观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罗江适度发展共享电单车和自行车(以下简称“共享单车”),组织工作由德阳市罗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四川晟越容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欢迎社会各界有意参与罗江区共享单车发展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放企业报名,同时须提交相关纸质材料,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运营区域
运营区域覆盖罗江辖区,重点包括主要商业综合体、主要干道、车站、行政办公区域、广场周边、居民集中住宅区、产业功能区等行政辖区。
二、投放车型
本次投放车型为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的共享电单车(电助动型)和自行车(以下简称“共享单车”)。
三、投放企业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注,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提供投放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投放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提供投放企业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原件)。
(五)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共享单车投放申请表;
四、投放运营要求
(一)取得投放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罗江注册全资运营子公司并在罗江缴纳相关税费。同时,除技术管理人员外,其他需求岗位原则优先解决罗江本地人员就业,并遵守劳动合同法,保证按月按时支付聘用人员的薪酬;
2.管理需要相适应的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固定办公场所、调度车辆、中转仓、运维技术人员、投放企业管理人员。每投放80辆共享单车配备1名运维人员;
3.采取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运营的车辆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认证要求;
4.在罗江设立办公场所、负责人员和管理人员;
5.运营车辆具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6.投放的单车须符合GB17761-2018、GB3565-2005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7.为投放的单车购买不低于100万保额保险;
8.车辆停放点设置及电子围栏精准度的书面承诺。
(注:以上要求在报名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法人印章)
(二)具有运营管理、巡检、车辆维修及报废回收等相关制度
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法人印章;
(三)具有车辆停放、调度、保险、速度、行车安全等运营服务工作管理规定(复印件)并加盖法人印章;
(四)具有5个城市以上已投放5000辆共享自行车的案例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法人印章;
(五)具有3个城市以上投放共享电单车的案例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法人印章。
五、确定投放企业方式
符合资格条件和投放运营要求的投放企业大于1家,则通过邀请专家综合评定确定;若符合条件的投放企业等于1家,则直接确定。投入运营评估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引进第二家。
六、其它须知
1.共享单车投放数量。原则上首期暂时投放数量1000辆 (自行车、电单车按照1:4比例投放运营),覆盖罗江重点区域。
2.实现惠民便民服务原则。投入运营的车辆包括自行车、电单车,其收费价格综合考虑德阳同类地区收费水平,且不高于上述地区。
3.项目运营保证金。投放企业确定签订运营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财政专户交纳200万元项目运营保证金,作为协议生效的要件之一。作为罚款、意外事故运营风险保证金,在协议责任范围内运营企业不愿意或者不能及时交纳资金的,行业管理部门可按照运行协议在其项目运营保证金账户中直接予以划扣,使用后不足部分运营企业要及时补齐差额。
4.进入企业的考核机制。由行业主管部门每月月底组织对共享单车管理运营进行日常考核。对不履行管理主体责任和行业自律要求、线下运行维护不力、车辆乱停乱放、存在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处理不及时、拒不执行相关部门惩处措施、不服从管理或经3次考核不合格的,依法按照协议责任条款解除协议合同,并责令退出罗江市场。
5.骑行宣传及建设。运营商在试运营期3个月内要开展用户骑行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安全文明骑行低碳出行的环保意识;所有涉及在市政管理范围内需要建设的配套设施必须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其它不清楚事项,社会各界有意愿的服务企业均可电话和现场咨询,在报名和递交遴选资料后视为知悉单车引进所有事项。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7日至2023年5月3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四川省德阳市鞍山路39号高新大厦906号。
3.报名方式:需提供资格条件和投放运营要求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加盖投放企业法人印章。
4.本次报名不接受投放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以及相关联投企业参加,否则均以无效处理。
5.符合资格条件和投放运营要求的投放企业,报名结束后,发放德阳市罗江区共享单车投放运营遴选项目遴选文件。
八、联系方式
1、遴选人:德阳市罗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德阳市罗江区政务服务中心6楼
联 系 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13518271964
2、遴选代理机构:四川晟越容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德阳市鞍山路39号高新大厦906号
邮 编:618000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38-2907685 13648104745
附件:1.共享单车投放申请表
2.报名资料格式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