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庆阳凯丰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新建5000吨再生塑料颗粒加工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庆阳凯丰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新建5000吨再生塑料颗粒加工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庆阳凯丰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庆阳市宁县焦村镇街上村二组28号
公示时间:2023.5.25-2023.6.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荔秉强
联系电话:18794943828
附件1:验收意见+签到表.pdf2.2 MB,
附件2:ZJ202303428凯丰源验收检测报告(1).pdf7.3 MB,
附件3:正文.pdf1.2 M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