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销售IV类放射源(废物桶放射性检测装置) | ||
| 建设地点 |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科教路69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000 |
| 建设单位 | 同方威视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陈志强 |
| 联系人 | 蒋沈杰 | 联系电话 | 159****6654 |
| 项目投资(万元) | 1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3-06-15 | ||
| 建设性质 | 扩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一、 建设内容 为满足环保市场需求,同方威视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公司”)开发了“废物桶放射性检测装置”。该装置采用高分辨率的高纯锗探测器,实现对核工业产生的桶装核废料进行快速无损、准确鉴别与测量,并获得废物中所含核素及其量。进而为环保机构对核废物制定暂存、运输和最终处置方案提供科学的判断依据。 为保证仪器测量精度,该装置内置一枚密封放射源Eu-152,活度不大于6.0E 9 Bq(属于IV类放射源,)作为透视参考源。 该装置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标准,各项辐射防护指标符合《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GBZ 125-2009)要求。 江苏公司特此申请销售Ⅳ类放射源(废物桶放射性检测装置) 二、 建设规模 生产、使用该装置的工作场所设置在常州市金坛区科教路69号1#车间北侧,该辐射工作场所已许可范围为“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本项目50m范围内没有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主要是辐射工作人员及车间内其他工作人员。 新增生产规模如下: 销售Eu-152放射源(活度≤6.0E 9 Bq,Ⅳ类放射源,30枚/年)。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辐射环境影响 | 环保措施: 一、 污染防治措施:1.该装置的调试场所:实行封闭管理,使用防盗网进行实体隔离,划定辐射防护区;在辐射防护区边界处设置了“电离辐射警示牌”、“未经允许禁止入内”等警示标志;2.装置屏蔽联锁设施废物桶放射性检测装置的主体屏蔽材料为铅和钢,装置外表面的辐射安全指标符合“GBZ125-2009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同时产品采用可靠的安全联锁设施来确保工作人员和公众的辐射安全。3.放射源储存场所该装置所使用的放射源储存于公司放射源库,该库已获得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部门许可,用于储存Ⅳ类、Ⅴ类放射源,相关安全防护设施满足国家法规和标准要求。二、 安全管理措施:1.辐射安全管理机构:为了保障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保护周边环境,江苏公司建立有公司辐射安全管理小组。其中组长由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担任,全面负责单位辐射防护与安全的建制、监督管理工作;同时设有辐射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并有辐射防护专业部门作技术支持。2.人员管理:所有参与生产、使用废物桶放射性检测装置的人员均作为辐射工作人员实行管理,参加并通过生态环境部门认可的相关培训与考核。3.辐射安全规章制度:江苏公司制定了一套完善的辐射安全管理与操作规程,如:《辐射安全组织及管理办法》、《辐射工作岗位界定与人员管理办法》、《辐射工作人员剂量监测管理办法》、《辐射工作场所监测管理办法》、《公司辐射事故事件应急预案》、《公司辐射事故事件应急响应管理办法》、《辐射安全检查管理规定》、《放射源管理办法》、《放射源库辐射安全管理与操作规程》等。公司辐射安全管理小组对上岗人员经常开展辐射安全教育与岗中培训,专职管理人员定期进入一线进行辐射安全检查,发现任何辐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纠正与预防改进措施。4.安调相关要求:现场张贴辐射安全操作相关规程,进入辐射工作场所的辐射工作人员须携带个人剂量报警仪,并佩戴个人剂量计和手套等。5.个人防护用品辐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携带X、γ个人剂量报警仪并佩戴个人剂量计和手套。6.报废放射源最终去向报废的放射源由供源单位回收或由最终客户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收贮。 |
||
| 承诺:同方威视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陈志强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同方威视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陈志强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3204130000040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