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浙江菲达通球环保管业有限公司新上年产500台(套)环保钢衬塑防护设备、容器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诸环建〔2023〕104号 |
2023年5月25日 |
见附件 |
2 |
关于诸暨市昕爵服饰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件餐巾布、餐巾扣、餐巾环和杯垫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诸环建〔2023〕105号 |
2023年5月25日 |
见附件 |
3 |
关于绍兴市万兆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000万套制冷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诸环建〔2023〕106号 |
2023年5月25日 |
见附件 |
公告期为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2023-104浙江菲达通球环保管业有限公司电子印章.pdf2023-105诸暨市昕爵服饰有限公司电子印章.pdf2023-106绍兴市万兆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电子印章.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