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6日。
二、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期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电话:0831-6200760
四、地址:叙州区城北新区康宁路政务中心5楼
5月22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高导热氮化硅基板及AMB覆铜板(一阶段)项目 |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城北新区仁友路1号 |
宜宾红星电子有限公司 |
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宜宾红星电子有限公司拟投资8000万元再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城北新区仁友路1号建设高导热氮化硅基板及AMB覆铜板(一阶段)项目。建设面积3000平方,投资41台(套)设备及利用本公司闲置厂房进行改造,羡慕完成后达到氮化硅基板产能40万片/年,AMB覆铜板产能120万片/年。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0万元,占总投资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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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施工期:严格落实“六不准”“六必须”等措施治理扬尘。营运期:含尘废气通过集气管道收集后经引风机排至室外;酸性废气通过集气管道收集后集中到碱液喷淋吸收塔处理(共1套),每处产酸雾点单独收集,净化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造粒工序产生有机废气经冷凝回收系统处理后,少量的废气经设备自带的排气筒以无组织的形式排至室外;涂布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管道收集后集中采用碱液喷淋塔(气液分离)+活性炭吸附塔(共1套)净化处理,净化后尾气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含氨废气采用酸性吸收塔处理装置(共1套),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热废气经引风机抽至室外排放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总排口排放;电镀车间废水酸碱综合废水经专用管道排入污水处理站酸碱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部分水回用于电镀车间地面清洁);含铬、含镍废水经专用管道排入污水处理站专属处理系统处理;车间清洁废水经专用管道排入污水处理站含油废水处理系统,依托总排口排放; 3.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基础减震,加强施工期噪声管理。营运期:采取设备选型、基础减振、安装消音器,单独设置等隔音降噪措施。 4.固废。一般固废:生活垃圾、车间粉尘由厂区垃圾桶收集后运至最近的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铁屑、废金属、锻造残料、冲压边料、磨屑粉末及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卖,化学品包装桶由供货商定期回收。危险固废:废活性炭、废矿物油、电镀槽泥、废水处理站污泥、含油抹布、在线监测废液,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理。 相关部门意见:叙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关于本项目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的通知书(“川投资备【2208-511504-07-02-712531】JXQB-02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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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1-宜宾红星电子项目报批本.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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