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园林绿化局拟对本单位“2023年资产管理咨询服务”采用比选方式选定服务供应商,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 采购范围:
(一)项目预算:5万元(从资产管理工作经费中列支)
(二)项目内容:昆明市园林绿化局2023年资产管理咨询
(三)项目完成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四)采购需求:承接主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切实提升购买主体资产管理专业化水平。其他目标要求按行业质量控制体系要求执行。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五)参加项目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及职业操守,能够认真、及时、准确的完成各项工作。
三、 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请响应供应商根据资格要求和采购内容要求准备响应文件资料。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密封加盖密封章,响应文件份数:1正1副。
(二)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30日17:00。
(三)递交地点: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南楼172室。
四、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人:昆明市园林绿化局
地 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耿老师 0871-67493850
附件:昆明市园林绿化局2023年资产管理咨询购买服务计划
2023年5月23日
附件:昆明市园林绿化局2023年资产管理咨询购买服务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的要求,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水平,提升资产管理专业化及工作效率,更好的完成资产月报、年报、卡片管理等内容,拟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中介机构完成资产管理咨询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资产管理工作经费(目录代码 B0801;目录名称:咨询服务)。
二、 购买主体
昆明市园林绿化局
三、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5万元(伍万元整);
(二)资金来源:昆明市园林绿化局预算“资产管理工作经费”。
四、 承接标准
(一)承接单位需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承接单位要有丰富的资产管理工作经验,熟悉掌握资产及财务工作的特点与程序,服务业绩显著。
(三)承接单位需具备完善的专业服务团队,服务期间内需配备专业人员专项负责并参与资产处置、日常资产管理等工作。
(四)承接单位要对本项目形成完善的初步服务方案,方案需操作性强且能覆盖所有工作内容。
(五)承接单位要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及职业操守,能够认真、及时、准确的完成各项工作。
五、 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切实提升购买主体资产管理专业化水平。其他目标要求按行业质量控制体系要求执行。
六、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七、 购买方式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合同约定支付项目服务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