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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菏泽荣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回收暂存及转运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菏泽荣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回收暂存及转运扩建项目
地 点: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都司镇新村上海路与220国道(维修服务站)向西66米路北
建设单位:菏泽佳时达商贸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6月19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 王经理
联系电话:15774716090
邮 箱:1171496859@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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