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宜春市伟安锂电矿业有限公司年处理80万吨锂长石生产线技术改造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2日-2023年5月26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3998291(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中座326号(336000)
| 项目名称 |
宜春市伟安锂电矿业有限公司年处理80万吨锂长石生产线技术改造 |
| 建设地点 |
宜春市袁州区医药工业园银岭路现有厂区内 |
| 建设单位 |
宜春市伟安锂电矿业有限公司 |
| 环评机构 |
江西博瑄环保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宜春市伟安锂电矿业有限公司年处理80万吨锂长石生产线技术改造,位于宜春市袁州区医药工业园银岭路现有厂区内,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22′48.08”、北纬27°54′ 26.84”,厂区总占地面积为31316m2(约46.97亩)。 项目属改扩建工程。拟对公司现有项目进行改扩建,公司拟在现有厂区内利用现有生产车间及部分生产设备,建设一条年处理80万吨锂长石生产线。 本项目总投资1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8.5万元,占总投资的4.07%。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工艺废水经三级絮凝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后经三级絮凝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 预处理后满足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及《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表4三级标准限值中最严值后一起排入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粉尘有组织粉尘;运输扬尘、 皮带输送粉尘、堆场扬尘、装卸扬尘、食堂油烟及破碎筛分工序未收集到的粉尘等。 破碎、筛分粉尘通过在破碎机入料口设置摆臂式洒水喷头、下料口安装集气罩后经布袋除尘的方式对矿料进行喷雾抑尘;分别在粗破、细破、筛分工序设置一套“喷雾抑尘+布袋除尘器”设施进行处理,经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表2标准要求后,分别经P1(22m)、P2(22m) 及 P3(22m) 三根排气筒排放。在项目车间产生无组织粉尘处加设屋顶喷淋。运输车辆必须加盖篷布,不得超载,限速行驶,尽量减少运输过程中物料抛洒泄漏及粉尘飞扬,车辆在进出厂区须经洗车平台进行冲洗,并对厂区内运输道路定期清扫、洒水抑尘;皮带输送粉尘,设置为密闭输送通廊,各段皮带输送机均位于封闭车间内部,皮带输送粉尘可快速在车间内沉降;堆场扬尘及装卸扬尘,原料堆存、物料转运及生产过程中采取喷雾抑尘措施,原料库、成品库、中转库及半成品库均设置为密闭钢结构。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油烟去除效率75%,处理后 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8483-2001) 中型要求后经专用烟囱屋顶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平面布局,加强车间密闭性,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定期对隔声罩、减震装置等降噪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经厂房、围墙隔音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粗长石粉、细长石粉、废钢球、磁选铁渣、废包装袋、废 布袋、食堂废油脂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固废在送出厂外处理处置前,在厂内分类收集、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场应符合《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 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照《危 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要求建设。 (五)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针对可能造成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采取分级分区防渗,分别是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防渗设计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 6.0m,K≤1×10'cm/s; 一般防渗区防渗措施为一般地面硬化。 定期对地下水监测井(办公楼旁)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防止物料及污水渗漏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排污口规范化和环境监测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项目废气和废水排放设施按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根据报告书测算,确定本项目1#原料库、2#原料库、破碎 筛分车间、中转库房、半成品库房及成品库房等设置50m 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相关规定的要求。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及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环境信息公开要求。伟安锂电有限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产后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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